構成的基本形式:
1.平面構成的基本格式(基本格式大體分為:90度排列格式、45度排列格式、弧線排列格式、折線排列格式)
2.重複構成形式(以一個基本單形為主體在基本格式內重複排列,排列時可作方向、位置變化,具有很強的形式美感)
-簡單重複構成
-多元重複
3.近似構成形式(有相似之處形體之間的構成,寓“變化”於“統一”之中是近似構成的特徵,在設計中,一般採用基本形體之間的相加或相減來求得近似的基本形)
4.漸變構成形式(把基本形體按大小、方向、虛實、色彩等關係進行漸次變化排列的構成形式)
-形的大小、方向漸變
-形狀的漸變
-疏密的漸變
-虛實的漸變
-色彩的漸變
5.發射構成形式(以一點或多點為中心,呈響周圍發射、擴散等視覺效果,具有較強的動感及節奏感)
-一點式發射構成形態
-多點式發射構成形態
-旋轉式發射格
6.空間構成形式(利用透視學中的視點、滅點、視平線等原理所求得的平面上的空間形態)
-點的疏密形成的立體空間
-線的變化形成的立體空間
-重疊而形成的空間
-透視法則形成的空間(以透視法中近大遠小、近實遠虛等關係來進行表現的)
-矛盾空間的構成(錯覺空間構成):以變動立體空間形的視點、滅點而構成的不合理空間,“反轉空間”是矛盾空間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
7 .特異構成形式(在一種較為有規律的形態中進行小部分的變異,以突破某種較為規範的單調的構成形式,特異構成的因素有形狀、大小、位置、方向及色彩等,區域性變化的比例不能變化過大,否則會影響整體與區域性變化的對比效果)
8.分割構成形式
-等形分割(形式較為嚴謹)
-等量分割(只求比例的一致,不需求得型的統一
-自由分割(特點靈活、自由)
9.肌理形態構成(肌理指客觀自然物所具有的表面形態,是各種物體性質表面特徵),製作更多的肌理圖案:
滴色法 水色法 水墨法 吹色法 蠟色法 撕貼法
壓印法 幹筆法 木紋法 葉脈法 拓印法 鹽與水色法。
構成的基本形式:
1.平面構成的基本格式(基本格式大體分為:90度排列格式、45度排列格式、弧線排列格式、折線排列格式)
2.重複構成形式(以一個基本單形為主體在基本格式內重複排列,排列時可作方向、位置變化,具有很強的形式美感)
-簡單重複構成
-多元重複
3.近似構成形式(有相似之處形體之間的構成,寓“變化”於“統一”之中是近似構成的特徵,在設計中,一般採用基本形體之間的相加或相減來求得近似的基本形)
4.漸變構成形式(把基本形體按大小、方向、虛實、色彩等關係進行漸次變化排列的構成形式)
-形的大小、方向漸變
-形狀的漸變
-疏密的漸變
-虛實的漸變
-色彩的漸變
5.發射構成形式(以一點或多點為中心,呈響周圍發射、擴散等視覺效果,具有較強的動感及節奏感)
-一點式發射構成形態
-多點式發射構成形態
-旋轉式發射格
6.空間構成形式(利用透視學中的視點、滅點、視平線等原理所求得的平面上的空間形態)
-點的疏密形成的立體空間
-線的變化形成的立體空間
-重疊而形成的空間
-透視法則形成的空間(以透視法中近大遠小、近實遠虛等關係來進行表現的)
-矛盾空間的構成(錯覺空間構成):以變動立體空間形的視點、滅點而構成的不合理空間,“反轉空間”是矛盾空間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
7 .特異構成形式(在一種較為有規律的形態中進行小部分的變異,以突破某種較為規範的單調的構成形式,特異構成的因素有形狀、大小、位置、方向及色彩等,區域性變化的比例不能變化過大,否則會影響整體與區域性變化的對比效果)
8.分割構成形式
-等形分割(形式較為嚴謹)
-等量分割(只求比例的一致,不需求得型的統一
-自由分割(特點靈活、自由)
9.肌理形態構成(肌理指客觀自然物所具有的表面形態,是各種物體性質表面特徵),製作更多的肌理圖案:
滴色法 水色法 水墨法 吹色法 蠟色法 撕貼法
壓印法 幹筆法 木紋法 葉脈法 拓印法 鹽與水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