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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靈之音的情感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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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衛的反擊
愛情這個東西,是受激素影響的,腦組織中會分泌一種稱為多巴的化學物質,控制人的情緒
一般只能持續很短的時間
結婚了,一般在兩三年之內,愛情會慢慢轉化為親情,這是維繫婚姻很重要的
如果不能,就可能離了
當有別的心儀的人出現,也會影響到這種化學物質的分泌,但同樣很短暫
如果你這樣愛一個就離,再愛一個又離
你就只能不停地離,不停地結,結局怎樣是不難想象的
喜新厭舊、見異思遷是天性,但人是有道德和責任感的,和動物不一樣
你還是好好地考慮一下吧
人這種動物,最擅長自我暗示。許多所謂“婚後才遇到的更合適的命中註定的今生真愛”,只是自己的幻覺,是為自己找新歡想出來的藉口。因為許多人無法接受自己只是個身體系動物,需要給自己找一點高尚合理的精神藉口。
而這種幻覺,通常是不靠譜的。稍微有過點相處經驗的人都知道,男女彼此的感覺,住到一起前是一回事,住到一起後又是一回事。就像你去另一個城旅行,愛得死去活來;其實只是花了錢享用了這個城最好的部分。真的搬到這個城住,未必是那麼回事。所以,是否真是“更合適,更命中註定的今生真愛”,真住到一起過了段日子才能知道。你跟一個女人在酒會上飯局上宴會間把酒言歡是一回事,第二天早上醒來看她卸了妝的臉又是一回事,以後家長裡短油鹽醬醋又是一回事。
所以,我認為,絕大多數“婚後才遇到的更合適的命中註定的今生真愛”的判斷,只是幻覺,是藉口,是自我暗示的產物。通常你能做出這種判斷?嗯,那你已經背叛過婚姻了。——你怎麼確認跟另一個人在一起更合適呢?那隻能因為你已經跟別人在一起過了。不是麼?
當然啦,一對伴侶的成長是不一樣的,很可能,各人在每個人生階段,適合的伴侶不同。如果確認自己是那種每個階段都得換的人,就乾脆別結婚。因為結婚,就是默認了對另一個人的忠誠承諾。如果在另一個人生階段,遇到了這個階段可能更適合你的人?那麼,首先,最好思考清楚,這是不是幻覺,是不是自己對伴侶厭倦的藉口。
如果確認是,那麼,繼續確認:自己是願意忠於婚姻的承諾,還是其他。忠於婚姻,就結束這段所謂的更合適的今生真愛。不忠於婚姻,就協議辦離婚。文明社會了,是可以離婚的。但是:這輩子都別再找藉口。因為不忠於婚姻就是不忠於婚姻,不要用”那才是最適合我的“這種藉口來粉飾自己。自己就是個因為自私而可以破壞盟約的人,這輩子都不用洗白了。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