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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荊請罪解釋負:背,揹著。荊是落葉叢生灌木,高四五尺,莖堅硬,可作杖。荊條長而柔韌,可以編制筐、籃、籬笆等。請罪:自己犯了錯誤,主動請求處罰。揹著荊杖,表示服罪,向當事人請罪。形容主動向人認錯、道歉,自請嚴厲責罰。

    負荊請罪出處及用法《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廉頗聞之,肉袒負荊,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 負荊請罪負:揹著

    荊:荊條

    廉頗揹著荊條向藺相如請罪

    【用法】連動式;作謂語、定語;用於賠禮道歉的場合

    負荊請罪典故戰國時候,秦國最強,常常進攻別的國家。

      有一回,趙王得了一件無價之寶,叫和氏璧。秦王知道了,就寫一封信給趙王,說願意拿十五座城換這塊璧。

      趙王接到了信非常著急,立即召集大臣來商議。大家說秦王不過想把和氏璧騙到手罷了,不能上他的當,可是不答應,又怕他派兵來進攻。

      正在為難的時候,有人說有個藺相如,他勇敢機智,也許能解決這個難題。

      趙王把藺相如找來,問他該怎麼辦。

      藺相如想了一會兒,說∶“我願意帶著和氏璧到秦國去。如果秦王真的拿十五座城來換,我就把璧交給他;如果他不肯交出十五座城,我一定把璧送回來。那時候秦國理屈,就沒有動兵的理由。”

      趙王和大臣們沒有別的辦法,只好派藺相如帶著和氏璧到秦國去。

      藺相如到了秦國,進宮見了秦王,獻上和氏璧。秦王雙手捧住璧,一邊看一邊稱讚,絕口不提十五座城的事。藺相如看這情形,知道秦王沒有拿城換璧的誠意,就上前一步,說∶“這塊璧有點兒小毛病,讓我指給您看。”秦王聽他這麼一說,就把和氏璧交給了藺相如。藺相如捧著璧,往後退了幾步,靠著柱子站定。他理直氣壯地說∶“我看您並不想交付十五座城。現在璧在我手裡,您要是強逼我,我的腦袋和璧就一塊兒撞碎在這柱子上!”說著,他舉起和氏璧就要向柱子上撞。秦王怕他把璧真的撞碎了,連忙說一切都好商量,就叫人拿出地圖,把允諾劃歸趙國的十五座城指給他看。藺相如說和氏璧是無價之寶,要舉行個隆重的典禮,他才肯交出來。秦王只好跟他約定了舉行典禮的日期。

      藺相如知道秦王絲毫沒有拿城換璧的誠意,一回到賓館,就叫手下人化了裝,帶著和氏璧抄小路先回趙國去了。到了舉行典禮那一天,藺相如進宮見了秦王,大大方方地說∶“和氏璧已經送回趙國去了。您如果有誠意的話,先把十五座城交給中國,中國馬上派人把璧送來,決不失信。不然,您殺了我也沒有用,天下的人都知道秦國是從來不講信用的!”秦王沒有辦法,只得客客氣氣地把藺相如送回趙國。

      這就是“完璧歸趙”的故事。藺相如立了功,趙王封他做上大夫。

      過了幾年,秦王約趙王在澠池會見。趙王和大臣們商議說∶“去吧,怕有危險;不去吧,又顯得太膽怯。”藺相如認為對秦王不能示弱,還是去的好,趙王才決定動身,讓藺相如隨行。大將軍廉頗帶著軍隊送他們到邊界上,做好了抵禦秦兵的準備。

      趙王到了澠池,會見了秦王。秦王要趙王鼓瑟。趙王不好推辭,鼓了一段。秦王就叫人記錄下來,說在澠池會上,趙王為秦王鼓瑟。

      藺相如看秦王這樣侮辱趙王,生氣極了。他走到秦王面前,說∶“請您為趙王擊缶。”秦王拒絕了。藺相如再要求,秦王還是拒絕。藺相如說∶“您現在離我只有五步遠。您不答應,我就跟您拼了!”秦王被逼得沒法,只好敲了一下缶。藺相如也叫人記錄下來,說在澠池會上,秦王為趙王擊缶。

      秦王沒佔到便宜。他知道廉頗已經在邊境上做好了準備,不敢拿趙王怎麼樣,只好讓趙王回去。

      藺相如在澠池會上又立了功。趙王封藺相如為上卿,職位比廉頗高。

      廉頗很不服氣,他對別人說∶“我廉頗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立下許多大功。他藺相如有什麼能耐,就靠一張嘴,反而爬到我頭上去了。我碰見他,得給他個下不了臺!”這話傳到了藺相如耳朵裡,藺相如就請病假不上朝,免得跟廉頗見面。

      有一天,藺相如坐車出去,遠遠看見廉頗騎著高頭大馬過來了,他趕緊叫車伕把車往回趕。藺相如手下的人可看不順眼了。他們說,藺相如怕廉頗像老鼠見了貓似的,為什麼要怕他呢!藺相如對他們說∶“諸位請想一想,廉將軍和秦王比,誰厲害?”他們說∶“當然秦王厲害!”藺相如說∶“秦王我都不怕,會怕廉將軍嗎?大家知道,秦王不敢進攻我們趙國,就因為武有廉頗,文有藺相如。如果我們倆鬧不和,就會削弱趙國的力量,秦國必然乘機來打我們。我所以避著廉將軍,為的是我們趙國啊!”

      藺相如的話傳到了廉頗的耳朵裡。廉頗靜下心來想了想,覺得自己為了爭一口氣,就不顧國家的利益,真不應該。於是,他脫下戰袍,背上荊條,到藺相如門上請罪。藺相如見廉頗來負荊請罪,連忙熱情地出來迎接。從此以後,他們倆成了好朋友,同心協力保衛趙國。

    《史記》簡介《史記》最初沒有固定書名,或稱《太史公書》,或稱《太史公記》,也省稱《太史公》。“史記”本來是古代史書的通稱,從三國開始,“史記”由通稱逐漸成為“太史公書”的專名。負荊請罪《史記》是一部貫穿古今的通史,從傳說中的黃帝開始,一直寫到漢武帝元狩元年,敘述了中國三千年左右的歷史。據司馬遷說,全書有本紀十二篇,表十篇,書八篇,世家三十篇,列傳七十篇,共一百三十篇。班固在《漢書·司馬遷傳》中提到《史記》缺少十篇。三國魏張晏指出這十篇是《景帝本紀》、《武帝本紀》、《禮書》、《樂書》、《律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列傳》。後人大多數不同意張晏的說法,但《史記》殘缺是確鑿無疑的。今本《史記》也是一百三十篇,有少數篇章顯然不是司馬遷的手筆,漢元帝、成帝時的博士褚少孫補寫過《史記》,今本《史記》中“褚先生曰“就是他的補作。《史記》取材相當廣泛。當時社會上流傳的《世本》、《國語》、《國策》、《秦記》、《楚漢春秋》、諸子百家等著作和國家的文書檔案,以及實地調查獲取的材料,都是司馬遷寫作《史記》的重要材料來源。特別可貴的是,司馬遷對蒐集的材料做了認真地分析和選擇,淘汰了一些無稽之談。對一些不能弄清楚的問題,或者採用闕疑的態度,或者記載各種不同的說法。由於取材廣泛,修史態度嚴肅認真,所以,《史記》記事翔實,內容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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