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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旭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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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經典
我哥是2005年評的職稱,他是我們村的模範教師,按照我以前的理解是師德重要,可是實際操作中一般都是投票重要。
我哥平時就是喜歡鑽研一些教書的東西,不喜歡走人情,與校長關係一般,可是他們同年級有一個女教師,人八面玲瓏,跟所有老師關係處的非常好,尤其是校長關係更好,可是教育教書水平一般,她每天不喜歡代課,用她的話說,這點工資還不夠房租呢。
可是到了評職稱的時候,她比誰都積極,最後評選在我哥跟她之間進行,結果不言而喻,校長雖然沒有在投票的時候說明是誰,但是校長說她的工作還是非常好的,我建議選她。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哥的高階職場還是未過,每次都是這樣那樣的原因,但我感覺還是民主測評影響最大。
所以在現實生活中,有些確實是在乎師德,但實際這種學校很少,最多的還是投票,直白的說就是人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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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然棒棒糖
民主測評比師德更反映現實更重要。
別說有德才有師,師德是師之本。你看看國家發給哪類老師的工資高,職稱高的老師工資才高,而不是按師德高低來發工資。同一學科同樣上了三十年班的兩位老師,一個高階職的工資可能是一箇中級職稱的工資的兩倍。
師德是重要,師德是老師的職業基本素養,但師德再高也不能當飯吃,因為師德是虛的,它不能拿來作為衡量老師能否晉級的標準。
但民主測評不同,民主測評反映的是老師的社會屬性。他的人際關係,他的為人處世能力,他的背景後臺甚至出身都能透過民主測評體現。教師也是一個社會群裡的教師,信不信,一個作為副校長夫人的老師,她參評時民主測評更有優勢,晉升職稱更快更容易。
有人二十年還是中級,有人十年就可以評高階,難道說十年評高階的老師師德就雙倍好於二十年評中級的?當然不可能。
所以指定投票15分師德5分的制度,是在充分發揮教師群體的最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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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胡修勤
民主投票評職稱,是將專業技術問題政治化,無異於耍流氓。
焦作17中,不僅搞測評,還有三個層次。全體教師投票,領導投票,專家組投票。形式上看既公平又民主,實際上是領導確保自己能夠操縱評選結果。如果只有領導投票,分值15,老師們立即就能看出領導意見決定評選結果,並將矛盾直指校長。而設計三層投票後,每次投票分值降低,出了問題你就無法將矛盾指向校長了,不出意外的話,校長如果要淘汰某人,領導投票的分值肯定不是最低的,這樣便於校長做工作。有人會有疑問,難道各層投票都會按校長的意圖來嗎?你以為參與投票的人是隨機選的?從姚老師全體教師投票得56票可以看出,雖然得票不及那位資訊老師高,但一定不是很差的老師。
我覺得17中評選方案中,搞三次投票,分值15分看,學校領導一群人絕非正直坦蕩的君子。但我也不能罵他們是偷雞摸狗的小人,畢竟他們收到地方組織的信任,成為了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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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黨老師中小學教育
所有人都會覺得師德比民主測評重要。之所以測評分設定那麼高肯定是為一些利益物件、人情世故留下可操作空間,形式上讓你心服口服,不得不接受,其結果傷透了無數教師的心,卻又無可奈何。
教師只是教書育人、傳道受業解惑也,沒有制定遊戲規則的權利,只有默默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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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古典詩詞之蘭亭雅韻
職稱是什麼?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誌。
如果100分滿分的話,師德佔5分還可以理解。投票是什麼鬼?佔15分,竟然是師德三倍。投票就是所謂的民主測評嗎?個人看法,這項可以去掉,完全沒要必要。這跟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與工作能力有什麼關係,一分錢的關係都沒有!難道說,人緣好,專業技術能力就高?民主測評應該針對的應該是工作崗位能力,而不是專業技能或者學術能力。
師德佔的分數不多,可以對教師職稱評定的個人品德做一個參考補充。我個人看法,這個是有必要的。因為教師行業與其他行業不同,相對其他行業,教師是面對孩子或者其他群體性人員,社會性比較大。品德好壞直接會影響很多人,所以,這個評定指標是必要的。
民主測評則一種官本位思想作祟。這種指標也會給職稱評定造成很多的問題與漏洞。比如,各種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影響,各種暗箱操作。而且人為主觀的看法對專業能力的評定影響太大,有可能造成的後果,高職稱的人際關係很好,學術能力很差,低職稱的人際關係很一般,學術能力卻不錯。這對很多評職稱的人來說,很不公平的。
至於有些網友說。職稱等級對工資收入的影響,有沒有時間,會不會寫論文的影響。我認為,這些都不是問題,是藉口。專業技術能力強,要評定相對應等級,必要有一些要求。你會講,會教,但不會轉化成一些有他用的經驗資料或者技術論文去展現給大家,那隻能說明你工作能力強而已。而非專業水平到達了某一層次。好比,你是一個發明家,但有可能不是一個科學家。
回覆列表
教師的職稱已經成為阻礙教師隊伍正常成長的一塊絆腳石。為什麼這樣說呢?
第一,職稱讓教師為評職稱而努力,衝擊了教師的工作認知和師德認知。
評職稱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已經超出了教師的職業訴求,每個教師都在盡全力滿足上至教育部下至學校所設定的條條框框的要求。而這些條條框框又難於在正常的教育教學中來實現,所以,很多教師就要在正常教育教學之外,額外投入。
例如論文的發表,就是不切實質的條條框框,發表論文字就與中小學教師的教育教學實際相悖。大家知道,現實中,不是所有的教師都有發表論文的能力和渠道,況且發表論文不等於教育教學不能力。
正因為如此,購買論文就成了常態。
第二,職稱給學校與教師,教師與教師之間帶來了隔閡與矛盾。
由於每年的職稱名額很少,所以評職稱就成了教師每年都要關注的焦點,再加上評選條件的人為因素,它常常會變成隔閡與矛盾產生的導火索。
比如縣級和縣級以上政府的獎勵,大多是校長暗箱操作。
再比如民主測評及投票,就是典型的人情關係。
這兩樣幾乎和教育教學能力無關,所以,就成為引發隔閡與矛盾的導火索。
所以,職稱評定必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