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這樣算的,比如你的月薪是X元,8月份的出勤天數是23天那麼計算工資就是:X/23*3每個公司的演算法有點差異。=================================我來修改一下吧。雖然這個是三年前的問題了。你們公司HR這種是反演算法,即按缺勤天數來算工資。但無論正演算法還是反演算法,結果都應該是一樣的。如果HR只算了1.X天工資的話,那是他不專業。先舉個栗子。
要弄清以上問題,就往下看。
一、20.83和21.75怎麼來?
說到月工資的計算,必須先說“20.83”與“21.75”的由來。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
“20.83”的用途?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時間是20.83天這一事實,無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1.75”只是在計算日工資標準、小時工資標準時使用(計算加班工資的基礎)。
二、正算與反算的合理性
實際工作中HR有依據出勤天數計算工資的“正演算法”,與依據缺勤天數計算的“反演算法”之爭。但這都是建立在對21.75錯誤的理解上。
舉個案例:
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 × 出勤天數”
某員工月薪2175元,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即2175÷21.75=100元,這沒錯對吧?7月份有23個工作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則其月工資為2175÷21.75×22=2200元。該月請假一天,工資反而比月薪2175多了25元,這合理嗎?
反演算法:“工資=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數”
有HR說,不能這麼算,應當倒扣,不能正給,即當月可領工資為2175—2175÷21.75×1=2075元。好,那假設當月員工只出勤1天,缺勤22天,按反演算法,則2175-2175÷21.75×22=-25元,可是員工月薪才2175元,等於白乾了1天,還要倒貼25元。看到這裡,您是不是又想改變主意,想正給了呢?那請問何時又正演算法,何時又反演算法呢?
上述案例中,用21.75折算出日工資,在存在缺勤狀態下,不管正給還是倒扣,似乎都會得出一個看似不合理的答案,為什麼呢?
核心問題在於,HR對 “21.75”沒有正確理解,死搬硬套。每月平均計薪天數和實際計薪天數並不一致!基於付出的勞動時間與獲得的工資數額一致的理論,每月工資本來不應當相同。但實踐中用人單位的設定的月薪標準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統一標準。
由於每月實際計薪天數並不一致,有些月份計薪天數可以達到23天,有些月份計薪天數可能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21.75卻是一個平均數的概念。這樣具體到某一個月,月平均計薪天數和月實際計薪天數產生衝突,但月工資卻執行的是統一標準,就出現了看似荒謬的結論。
三、正確的演算法
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反演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 + 法定節假日天數)
出勤天數比例= 21.75÷(當月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同樣舉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員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個工作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演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演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員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個工作日,5.1為法定節假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演算法: 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演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正、反演算法結果都為一致了。
目前企業最普遍的演算法就是用 “工資=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這種演算法錯就錯在沒把“帶薪法定節假日”天數算進去。正確的應該為 “工資=月薪÷(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實際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也有企業是使用 “工資=月薪÷30天×實際出勤天數” 此類演算法來計算月薪的企業。這種演算法又會出現上述所說的正、反演算法結果不一致,而且這種把休息日算成帶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著爭議,如果遇到有員工月初辭職的,企業是否會將剩下的帶薪休息日天數算還給員工呢?
四、關於加班工資演算法
加班工資的計算較為容易,(工作日超時加班不低於1.5倍、休息日加班不低於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不低於3倍)
演算法:“加班工資=月薪÷21.75×加班天數×所對應的倍數”
舉例: 某員工月薪2175元,5月出勤滿勤,5.1-5.3加班3天,5.1為法定節假日。那麼其工資=月工資+加班工資,既 2175 +(2175÷21.75 × 1天 × 3倍)+(2175÷21.75 × 2天 × 2倍)。
我們公司是這樣算的,比如你的月薪是X元,8月份的出勤天數是23天那麼計算工資就是:X/23*3每個公司的演算法有點差異。=================================我來修改一下吧。雖然這個是三年前的問題了。你們公司HR這種是反演算法,即按缺勤天數來算工資。但無論正演算法還是反演算法,結果都應該是一樣的。如果HR只算了1.X天工資的話,那是他不專業。先舉個栗子。
某公司某月,按20天應出勤計算,請事假的按21.75天扣工資。員工A月薪6000,該月有事,全月請假。於是按該公司的演算法,員工工資=6000-(6000/21.75*20)=482.76.意思是,員工請事假一天班都沒上,公司仍需付482.76元工資給他。假定另一個月,應出勤天數為23天,員工A上班了一天,又有事請假22天,那麼:員工工資=6000-(6000/21.75*22)= – 68.97.粗大事了!!員工上了一天班,不但沒有工資,還要給公司68.97元!怎麼搞?!要弄清以上問題,就往下看。
一、20.83和21.75怎麼來?
說到月工資的計算,必須先說“20.83”與“21.75”的由來。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一年法定節假日為11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月平均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
“20.83”的用途?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時間是20.83天這一事實,無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21.75”只是在計算日工資標準、小時工資標準時使用(計算加班工資的基礎)。
二、正算與反算的合理性
實際工作中HR有依據出勤天數計算工資的“正演算法”,與依據缺勤天數計算的“反演算法”之爭。但這都是建立在對21.75錯誤的理解上。
舉個案例:
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 × 出勤天數”
某員工月薪2175元,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即2175÷21.75=100元,這沒錯對吧?7月份有23個工作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則其月工資為2175÷21.75×22=2200元。該月請假一天,工資反而比月薪2175多了25元,這合理嗎?
反演算法:“工資=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數”
有HR說,不能這麼算,應當倒扣,不能正給,即當月可領工資為2175—2175÷21.75×1=2075元。好,那假設當月員工只出勤1天,缺勤22天,按反演算法,則2175-2175÷21.75×22=-25元,可是員工月薪才2175元,等於白乾了1天,還要倒貼25元。看到這裡,您是不是又想改變主意,想正給了呢?那請問何時又正演算法,何時又反演算法呢?
上述案例中,用21.75折算出日工資,在存在缺勤狀態下,不管正給還是倒扣,似乎都會得出一個看似不合理的答案,為什麼呢?
核心問題在於,HR對 “21.75”沒有正確理解,死搬硬套。每月平均計薪天數和實際計薪天數並不一致!基於付出的勞動時間與獲得的工資數額一致的理論,每月工資本來不應當相同。但實踐中用人單位的設定的月薪標準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統一標準。
由於每月實際計薪天數並不一致,有些月份計薪天數可以達到23天,有些月份計薪天數可能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21.75卻是一個平均數的概念。這樣具體到某一個月,月平均計薪天數和月實際計薪天數產生衝突,但月工資卻執行的是統一標準,就出現了看似荒謬的結論。
三、正確的演算法
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反演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 + 法定節假日天數)
出勤天數比例= 21.75÷(當月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同樣舉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員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個工作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演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演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員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個工作日,5.1為法定節假日,員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演算法: 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演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正、反演算法結果都為一致了。
目前企業最普遍的演算法就是用 “工資=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這種演算法錯就錯在沒把“帶薪法定節假日”天數算進去。正確的應該為 “工資=月薪÷(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實際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也有企業是使用 “工資=月薪÷30天×實際出勤天數” 此類演算法來計算月薪的企業。這種演算法又會出現上述所說的正、反演算法結果不一致,而且這種把休息日算成帶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著爭議,如果遇到有員工月初辭職的,企業是否會將剩下的帶薪休息日天數算還給員工呢?
四、關於加班工資演算法
加班工資的計算較為容易,(工作日超時加班不低於1.5倍、休息日加班不低於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不低於3倍)
演算法:“加班工資=月薪÷21.75×加班天數×所對應的倍數”
舉例: 某員工月薪2175元,5月出勤滿勤,5.1-5.3加班3天,5.1為法定節假日。那麼其工資=月工資+加班工資,既 2175 +(2175÷21.75 × 1天 × 3倍)+(2175÷21.75 × 2天 × 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