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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漢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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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迎丙寅
重疾險是賠保額,醫療險賠的是住院產生的醫療費,這兩個不衝突。假如得的病屬於重疾險中的一種,重疾直接賠保額,醫療險賠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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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鷹
當然不是啦
重疾是你買了多少保額,一旦確診,就能賠多少
醫療險屬於補償型,換句話說,不會報銷得到比你花費總和更多的醫療費用。再換句話說,就是花了多少,賠多少。前提是保額足夠。
舉例,買了兩份份醫療險。但某次花費已在某一個醫療險中已經全部報銷了,那麼你就沒法再去另外一份醫療險那裡要求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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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變形金魚
晚上好。
如果同時有重疾險和醫療險,如果罹患重疾,符合重疾險合同要求,同時也已經住院治療過,這樣重疾險和醫療險都可以報銷。
住院醫療險是報銷制。白話講就是生病住院了,先自己負擔醫療費用,待出院以後拿著保險報銷所需要的材料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和比例理賠,正常情況下理賠金額不會大於實際醫療費用金額。
一般醫療險不用買太多份,因為是根據醫療花費報銷的,如果可以理賠的部分全部報銷完了,多買的理賠額度也是浪費的。
重大疾病保險是給付制。白話講就是一旦被符合要求的醫院和醫生確診罹患合同中約定的重大疾病,就可以理賠了(這只是簡單的說明,嚴謹的說有些疾病如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搭橋術、主動脈手術等等,需要手術後才能獲得理賠;有些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深度昏迷、癱瘓等等,需要達到某種約定狀態才能獲得理賠),而且是按照合同約定的額度理賠,不管被保險人出沒出院,實際花費多少錢,如果保額是50萬,哪怕就是花了1萬,都會理賠50萬,這就是重大疾病保險的優勢,不僅可以解決治療花費,還可以補充重大疾病後康復,營養和收入損失等費用。
另外,重大疾病保險可以重複購買,不管是同一公司的不同產品還是不同公司的產品,都是可以同時理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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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明亞李光輝
得了重疾,重疾險和醫療險只能賠一種嗎?
直接給結論:只要符合理賠條件,都是可以得到理賠的。
重疾險:重疾險的賠付標準是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只要符合約定的重疾理賠條件,就能一次性獲得高額的理賠款,理賠款可以由被保險人自由支配,進行康復治療、購物、旅遊等都是可以的。另外,重疾險購買多份的話,出險後同時申請理賠是可以得到多份賠付的。
醫療保險:醫療保險關注的是醫療手段和使用藥物,不管我們是由於意外住院、還是疾病住院,都可以透過醫療險來解決醫療費用支出的問題。但是醫療保險有著嚴格的報銷規定,比如社保就有著嚴格的報銷目錄,而以人保好醫保長期醫療險為例,雖然對於醫療費用可以100%報銷,但是有一萬元免賠額的限制。如果購買的醫療險沒有直付或墊付服務,不僅治療過程中需要使用自己的資金進行墊付,而且透過醫療保險+社保報銷的總費用,不會超過治療的總費用。另外,醫療險不能重複報銷,就算購買了多份醫療險,報銷的總費用也是不能超過治療的總費用。
舉個例子,比如不幸罹患了惡性腫瘤,只要確診惡性腫瘤,就可以申請重疾險理賠,買了50萬保額,保險公司就會一次性給付50萬賠償金;
罹患惡性腫瘤住院治療,如果買的醫療險有直付或者墊付功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自己就不需要先行墊付醫療費用,一般百萬醫療險有一萬元的免賠額,需要自費的醫療費用達到一萬以上,超出的部分才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一般稱為“報銷”,最高可報銷額度就是醫療險相對應的保額。罹患惡性腫瘤對應的就是惡性腫瘤醫療保險金或重大疾病醫療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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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從容一點
這個問題很有代表性。
首先我們來說說商業醫療險是怎麼報銷的,因疾病或意外導致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在社保報銷後剩餘部分,憑住院病歷,發票,報銷清單,藥品清單進行報銷。
重大疾病險,是符合合同約定病種和嚴重程度一次性給付保險金,當然也不是確診就賠付的,分三種情況一種是確診給付如惡性腫瘤,還有一種是介入治療後給付如心梗等,還有一種是確診持續治療一段時間後依然無法康復如植物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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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南才子哥
昨天回答了一個關於意外險跟意外醫療險的問題,涉及到發生意外了,意外醫療能不能賠的事,今天這個問題有點類似,關於重疾跟醫療的關係,作為非專業人士確實會弄不清楚,這一點非常理解,最主要還是需要把基本概念搞清楚,看買了哪種?具體該怎麼用?那麼還是老樣子一起來分析分析吧。
首先大概普及一下專業知識,重大疾病險是指當被保人有了保險之後(購買時身體健康,如實告知,達到承保要求),過了等待期以後萬一發生保單合同規定內的重大疾病種類(需要診斷書,活檢報告等醫學證明,不是說得了就行的)那麼公司理賠重疾保額,而且重疾都是提前給付的,而這裡的醫療險是指生病需要住院治療,這期間的費用出院後可以憑發票,病歷,費用清單,出院小結等資料去保險公司報銷。
重疾是屬於理賠型,醫療屬於報銷型,題目中問只能賠一種嗎?就有點搞混了,不過我還是明白題目想要表達的意思的,假設被保人購買的是30萬重疾保額而沒有購買醫療險,哪天發生重疾了,那麼就可以理賠這30萬,這是毫無疑問的,但也只能這樣了,住院產生的費用是無法報銷的。(只有透過農保或社保,商保不行)。
假設被保人購買的是醫療險而沒有重疾險,那麼萬一重疾了,是不能去公司理賠的,只能自己掏錢去治療,出院後把治療的費用去公司作報銷(報銷額度看購買時保額)。
又或者被保人兩者都有,那麼就完美了,一旦重疾就可以去公司申請理賠,(重疾提前給付功能)拿了錢去治療,出院以後還可以把費用拿去公司報銷,這也就是題目所說的賠,而且是兩種都賠,只要確實是兩種都買了,(報銷的額度看具體買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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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是給付型,確診就可以賠付,賠付額度看當時購買額度,醫療險是報銷型,需要治療後拿發票進行報銷,倆者不衝突。
重疾險也是所謂的收入損失險,因為醫療只能報銷你花在醫院的那些費用,而沒辦法彌補生大病暫停工作以及家人陪護帶來的收入損失。
例如一個人生大病,我們很直觀的知道在醫院要花醫療費,但是生病了代表他沒辦法繼續工作了,暫停工作意味著他的收入會降低甚至很多職業收入就歸0了,但是他的支出卻增加了,不僅僅是醫療費,還有吃飯,營養費,如果是一家之主還有房貸,車貸,孩子教育費,等,還有家人可能需要請假或者放棄工作來陪護,重疾治療週期普遍比較長,所以重疾和醫療最好同時購買,平安健康的情況下現在的重疾險基本都能返本,越年輕回本越快,如果經濟不允許,幾百元的消費醫療險一定要買,未雨綢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