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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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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風宋月
無論哪朝哪代,謀殺親夫都不能被諒解,畢竟是一條人命啊。
潘金蓮的人生軌跡大體如下:小時候在張大戶家當丫鬟,長大了張大戶欲享之,無奈潘金蓮不從,不從的原因是跟張大戶的條件沒談妥,她想最低當個妾,不想當使喚丫頭。張大戶吃不倒正妻,達不到潘金蓮的要求,只好把潘金蓮嫁給武大郎,一來洩憤,二來想找機會跟潘金蓮苟合。
潘金蓮嫁了武大郎,心有不甘,終日跟街上的頑劣少年打情罵俏,武大郎經不住騷擾,又不想放手,一塊羊肉掉到狗嘴裡死不鬆口,於是帶著潘金蓮搬到了清河縣,這次留了心,不讓潘金蓮拋頭露面,自己擔著饅頭出去賣。沒多久武松打虎歸來,潘金蓮淫心大發,勾引武松未果,西門慶恰好趁虛而入,二人勾搭成奸。
戀姦情熱,武大郎撞破姦情,西門慶將武大郎踢成重傷,武大郎說,你要是給我看好了還是夫妻,看不好,我兄弟回來了,要你們好看。武松兇名在外,西門慶怕了,為了搞個女人招惹這種黑道流氓,再丟了命,不值得。但是潘金蓮不行,親自下藥把武大郎毒死了。
如果誰認為潘金蓮這種所作所為能夠被諒解,建議他娶個潘金蓮式的女人試試。前兩年為啥網上一致聲討欣欣向榮,就是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
今天正值情人節,題主提出這樣的問題,難道題主經歷過什麼?或是隔壁老王對題主做了什麼?
潘金蓮的所作所為換做今日,有些可以原諒,有些依舊不可以原諒。
現在社會,出軌這個詞已經習以為常,男歡女愛平常事,誰也不能阻隔誰,只一言不合,便出軌他人者比比皆是,只求情趣相投,而不求真心實意。因此,出軌開始被不當做一回事,諸多小潘的行為已經不再如古代那般為人不齒。
小潘出軌是她的不對,但其命運則忒是坎坷,少女之時被賣入張大戶家為婢,長成之後又侮辱,更是被主母倒貼嫁妝嫁給了當地最醜最窩囊的男子為妻。有道是“朱門對朱門,竹門對竹門”,就算不求郎才女貌,但起碼也差不多才行。可偏偏兩人差的太多了,一個天上,一個地下;一個是萬里挑一美嬋娟,一個卻是百年不遇榆樹皮,這特麼往哪說理去!
當年女子沒有主心骨,也許就這樣一輩子算了,可誰不想找個能有共同語言,外表端莊,舉手投足帶走男子氣概的好男人。哪怕是在那件羞羞事上讓自己快樂也行。可小潘身邊的這個男人卻什麼都沒有,因此小潘看到小叔子武二之後懂了心思。可武二是個正直漢子,小潘巧遇西門大官人,這才引出一段慘烈的愛情。
若是今時今日,似武大這種人一輩子也找不上媳婦,沒錢沒才又沒貌,還是半個“殘疾”,瞎子才會喜歡他。因此,小潘的出軌還是可以原諒的。
縱使出軌可以被原諒,但夥同姦夫謀害親夫這事是不可以被原諒的。給爺們兒戴綠帽子已經夠缺德,東窗事發後還要結果是性命,這在任何年代也是不可原諒的行為!
最後說一句:題主保重,有事好商量,莫要走極端,吃飯喝水的氣候最好找個銀戒指啥的探探毒,小心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