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卡賓槍是一種半自動卡賓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使用最廣泛的武器之一。是槍械歷史上按照公認的卡賓槍定義,第一種專門設計及大量生產的卡賓槍。
1938年,美國陸軍要求為軍官、軍士、司機、機槍手、通訊兵及其他不便攜帶來福槍的人配備一種介於步槍與手槍之間的質量不超過2.5千克的輕武器,作為輕型自衛武器用以取代手槍和衝鋒槍。
1940年美國軍方批准展開研製計劃。美國陸軍委託溫徹斯特公司研製威力介於步槍彈和手槍彈之間的新型槍彈。由溫徹斯特連發武器公司設計的樣槍以及威力介於步槍彈和手槍彈之間的彈藥被美軍選中,1941年10月正式定型投產,並命名為“30英寸口徑M1卡賓槍”。
M1卡賓槍於1942年進入現役裝備部隊。美國政府指定了9個生產承包商進行生產,直到二戰結束,1945年停產時,M1卡賓槍及其改進型共生產了六百萬支。
M1卡賓槍發射專門研製的7.62毫米口徑的槍彈(.30卡賓槍彈,7.62×33毫米),半底緣彈殼,圓弧形平底鉛心被甲彈頭。
這種子彈的彈頭外形比較象手槍彈藥,是一種圓頭彈,槍口動能大約相當於0.45ACP手槍彈的2倍,0.30~06步槍彈的1/3,侵徹效果比衝鋒槍使用的手槍彈強,有效射程更遠。但是不適於遠距離射擊,威力不足。與其歸類為減裝藥步槍彈,不如歸類為加大威力的手槍彈更加合適。
早期M1卡賓槍採用覘孔式照門,翻轉式L形表尺,後來的M1和M2卡賓槍都把表尺改為滑動式。早期的M1卡賓槍不配刺刀,後來根據軍隊的要求,在槍管下方增加了刺刀座,配備M4刺刀。M1卡賓槍的槍托上可以附加攜帶兩個備用彈匣的帆布制彈匣袋。M1和M2卡賓槍均可安裝槍榴彈發射插座發射槍榴彈。
M1卡賓槍具有質量輕、射擊時容易控制等優點。與當時的步槍相比,便於更換的彈匣和較大的容彈量,實際射速高而且後坐力低,其射擊精度和侵徹作用比使用手槍彈的衝鋒槍強。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M1卡賓槍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近戰武器。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更稱卡賓槍為“為我們贏得太平洋戰爭勝利的最大因素”。但是在北韓戰爭期間,在嚴寒低溫環境下M1卡賓槍的可靠性表現得很差。
越南戰爭初期,美國政府也有將M1卡賓槍作為軍事援助輸出,是南越軍隊的主要武器。M1卡賓槍成了一種非常有用的叢林作戰步槍。M1卡賓槍也曾經是聯邦德國巴伐利亞鄉村警察以及以色列警察使用的武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以色列仍擁有大量M1卡賓槍及其彈藥用於裝備警隊。
不同型號
M1A1卡賓槍:1942年定型,摺疊槍托型,金屬製骨架式槍托,向左側摺疊,供空降部隊使用,共製造約150000把。
M1A2卡賓槍:改進了機械照門,加入了風偏調節。
M1A3卡賓槍:摺疊槍托型,配備15發彈匣,原意替代M1A1但未落實。
M1卡賓槍採用短行程活塞的導氣自動原理,是溫徹斯特公司僱用的大衛?威廉斯設計的。導氣孔位於槍管中部,距彈膛前端面115mm,活塞在槍管下方,後坐距離僅3.5mm。
發射時,火藥燃氣透過導氣孔進入導氣室並推動活塞向後運動,活塞撞擊槍機框,使之後坐。槍機框後坐約8mm後,膛壓下降至安全值,這段時間為開鎖前的機械保險。
然後,槍機框導槽的曲線段與槍機導向凸起相扣合,槍機開始旋轉(同時起預抽殼的作用)開鎖。在槍機後坐過程中,其上的抽殼鉤拉著彈殼向後運動,彈殼被拉出彈膛後,由槍機上的彈性拋殼挺向右前方丟擲。事實上,M1卡賓槍的槍機和M1伽蘭德步槍的基本上一樣,只不過是尺寸按比例縮小了而已。
在槍機開鎖瞬間,擊錘離開擊針尾端,擊針縮回槍機之中。機槍後坐的同時壓倒擊錘,擊錘簧被壓縮,擊錘成待擊狀態。當機框慣性體後端撞擊機匣前端時,機框停止後坐,而槍機則要到它碰及後機匣中槍機通孔的後端才停止運動。
此時槍機後坐行程大於全彈長,於是彈匣中最上面的一發彈又被託送至進彈位置。然後被壓縮的復進簧伸張,推槍機復進,同時推彈入膛。由於槍機上的導向凸起和槍機框導槽的相互作用,槍機迴轉,實現閉鎖。然後槍機框繼續復進,直至慣性體的前端將活塞頂入活塞筒才完全停止。此時,槍再次成待擊狀態。
M1卡賓槍的扳機軸位於扳機的前上方,所以扣壓扳機後,扳機後端的凸肩上抬。阻鐵尾置於上述凸肩的頂部,當阻鐵尾上抬時,陰鐵頭便下降,與擊錘卡槽解脫。阻鐵和扳機共用一根軸。阻鐵上有一橢圓孔。在阻鐵簧的作用下,阻鐵總力圖向前。阻鐵向前時,阻鐵尾滑離扳機凸肩。
擊發後,槍機後座壓倒擊錘,擊錘下方的卡槽被阻鐵掛住。欲再次發射,射手必須首先鬆開扳機。此時,扳機凸肩下降,由於擊錘簧力大於阻鐵簧力,故迫使阻鐵尾返回至扳機凸肩的頂部。再次扣壓扳機,擊發另一發槍彈。
當擊針向前運動時,其尾端的凸起必須進入機匣橫樑上的槽中,否則,擊針就無法向前。而這一點只有在槍機旋轉到位並確實閉鎖後才能實現。
如果在槍機未確實閉鎖的情況下扣壓扳機,擊錘也會向前轉動,不過其能量卻消耗在使槍機旋轉進入閉鎖位置,故無足夠的能量打擊擊針。
扳機護圈前面的手動保險是直推式的。把它推向左邊時,保險機銷軸上的平面對準扳機前端,因此允許扳機前端下落,從而可使扳機後端的凸肩上抬。當把保險推向右邊時,保險機銷軸的圓柱面移至扳機前端的下方,阻止扳機向下運動,形成保險。
早期M1卡賓槍上的照門L形的翻轉式,大覘孔射程設定在150碼(137m),小覘孔為300碼(275m)。後來的M1和M2卡賓槍都把照門改為滑動式,距離從100m至300m內可調,而且也可以調整風偏。
效能資料
口徑:7.62毫米;
彈藥:M130毫米卡賓槍彈;
彈匣容量:15發或30發可拆卸式彈匣;
槍機:導氣式,迴轉閉鎖式槍機;
全長:904毫米;
槍管長度:458毫米;
重量:2.36千克;
射速:750發/分(M2);
槍口動能:931焦;
初速:585米/秒;
有效射程:300米;
使用彈藥型別:
M1普通彈;
M6空包彈(用於發射槍榴彈);
M13訓練彈;
M18高壓試驗彈;
M27曳光彈。
M1卡賓槍是一種半自動卡賓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使用最廣泛的武器之一。是槍械歷史上按照公認的卡賓槍定義,第一種專門設計及大量生產的卡賓槍。
1938年,美國陸軍要求為軍官、軍士、司機、機槍手、通訊兵及其他不便攜帶來福槍的人配備一種介於步槍與手槍之間的質量不超過2.5千克的輕武器,作為輕型自衛武器用以取代手槍和衝鋒槍。
1940年美國軍方批准展開研製計劃。美國陸軍委託溫徹斯特公司研製威力介於步槍彈和手槍彈之間的新型槍彈。由溫徹斯特連發武器公司設計的樣槍以及威力介於步槍彈和手槍彈之間的彈藥被美軍選中,1941年10月正式定型投產,並命名為“30英寸口徑M1卡賓槍”。
M1卡賓槍於1942年進入現役裝備部隊。美國政府指定了9個生產承包商進行生產,直到二戰結束,1945年停產時,M1卡賓槍及其改進型共生產了六百萬支。
M1卡賓槍發射專門研製的7.62毫米口徑的槍彈(.30卡賓槍彈,7.62×33毫米),半底緣彈殼,圓弧形平底鉛心被甲彈頭。
這種子彈的彈頭外形比較象手槍彈藥,是一種圓頭彈,槍口動能大約相當於0.45ACP手槍彈的2倍,0.30~06步槍彈的1/3,侵徹效果比衝鋒槍使用的手槍彈強,有效射程更遠。但是不適於遠距離射擊,威力不足。與其歸類為減裝藥步槍彈,不如歸類為加大威力的手槍彈更加合適。
早期M1卡賓槍採用覘孔式照門,翻轉式L形表尺,後來的M1和M2卡賓槍都把表尺改為滑動式。早期的M1卡賓槍不配刺刀,後來根據軍隊的要求,在槍管下方增加了刺刀座,配備M4刺刀。M1卡賓槍的槍托上可以附加攜帶兩個備用彈匣的帆布制彈匣袋。M1和M2卡賓槍均可安裝槍榴彈發射插座發射槍榴彈。
M1卡賓槍具有質量輕、射擊時容易控制等優點。與當時的步槍相比,便於更換的彈匣和較大的容彈量,實際射速高而且後坐力低,其射擊精度和侵徹作用比使用手槍彈的衝鋒槍強。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M1卡賓槍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近戰武器。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更稱卡賓槍為“為我們贏得太平洋戰爭勝利的最大因素”。但是在北韓戰爭期間,在嚴寒低溫環境下M1卡賓槍的可靠性表現得很差。
越南戰爭初期,美國政府也有將M1卡賓槍作為軍事援助輸出,是南越軍隊的主要武器。M1卡賓槍成了一種非常有用的叢林作戰步槍。M1卡賓槍也曾經是聯邦德國巴伐利亞鄉村警察以及以色列警察使用的武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以色列仍擁有大量M1卡賓槍及其彈藥用於裝備警隊。
不同型號
M1A1卡賓槍:1942年定型,摺疊槍托型,金屬製骨架式槍托,向左側摺疊,供空降部隊使用,共製造約150000把。
M1A2卡賓槍:改進了機械照門,加入了風偏調節。
M1A3卡賓槍:摺疊槍托型,配備15發彈匣,原意替代M1A1但未落實。
M1卡賓槍採用短行程活塞的導氣自動原理,是溫徹斯特公司僱用的大衛?威廉斯設計的。導氣孔位於槍管中部,距彈膛前端面115mm,活塞在槍管下方,後坐距離僅3.5mm。
發射時,火藥燃氣透過導氣孔進入導氣室並推動活塞向後運動,活塞撞擊槍機框,使之後坐。槍機框後坐約8mm後,膛壓下降至安全值,這段時間為開鎖前的機械保險。
然後,槍機框導槽的曲線段與槍機導向凸起相扣合,槍機開始旋轉(同時起預抽殼的作用)開鎖。在槍機後坐過程中,其上的抽殼鉤拉著彈殼向後運動,彈殼被拉出彈膛後,由槍機上的彈性拋殼挺向右前方丟擲。事實上,M1卡賓槍的槍機和M1伽蘭德步槍的基本上一樣,只不過是尺寸按比例縮小了而已。
在槍機開鎖瞬間,擊錘離開擊針尾端,擊針縮回槍機之中。機槍後坐的同時壓倒擊錘,擊錘簧被壓縮,擊錘成待擊狀態。當機框慣性體後端撞擊機匣前端時,機框停止後坐,而槍機則要到它碰及後機匣中槍機通孔的後端才停止運動。
此時槍機後坐行程大於全彈長,於是彈匣中最上面的一發彈又被託送至進彈位置。然後被壓縮的復進簧伸張,推槍機復進,同時推彈入膛。由於槍機上的導向凸起和槍機框導槽的相互作用,槍機迴轉,實現閉鎖。然後槍機框繼續復進,直至慣性體的前端將活塞頂入活塞筒才完全停止。此時,槍再次成待擊狀態。
M1卡賓槍的扳機軸位於扳機的前上方,所以扣壓扳機後,扳機後端的凸肩上抬。阻鐵尾置於上述凸肩的頂部,當阻鐵尾上抬時,陰鐵頭便下降,與擊錘卡槽解脫。阻鐵和扳機共用一根軸。阻鐵上有一橢圓孔。在阻鐵簧的作用下,阻鐵總力圖向前。阻鐵向前時,阻鐵尾滑離扳機凸肩。
擊發後,槍機後座壓倒擊錘,擊錘下方的卡槽被阻鐵掛住。欲再次發射,射手必須首先鬆開扳機。此時,扳機凸肩下降,由於擊錘簧力大於阻鐵簧力,故迫使阻鐵尾返回至扳機凸肩的頂部。再次扣壓扳機,擊發另一發槍彈。
當擊針向前運動時,其尾端的凸起必須進入機匣橫樑上的槽中,否則,擊針就無法向前。而這一點只有在槍機旋轉到位並確實閉鎖後才能實現。
如果在槍機未確實閉鎖的情況下扣壓扳機,擊錘也會向前轉動,不過其能量卻消耗在使槍機旋轉進入閉鎖位置,故無足夠的能量打擊擊針。
扳機護圈前面的手動保險是直推式的。把它推向左邊時,保險機銷軸上的平面對準扳機前端,因此允許扳機前端下落,從而可使扳機後端的凸肩上抬。當把保險推向右邊時,保險機銷軸的圓柱面移至扳機前端的下方,阻止扳機向下運動,形成保險。
早期M1卡賓槍上的照門L形的翻轉式,大覘孔射程設定在150碼(137m),小覘孔為300碼(275m)。後來的M1和M2卡賓槍都把照門改為滑動式,距離從100m至300m內可調,而且也可以調整風偏。
效能資料
口徑:7.62毫米;
彈藥:M130毫米卡賓槍彈;
彈匣容量:15發或30發可拆卸式彈匣;
槍機:導氣式,迴轉閉鎖式槍機;
全長:904毫米;
槍管長度:458毫米;
重量:2.36千克;
射速:750發/分(M2);
槍口動能:931焦;
初速:585米/秒;
有效射程:300米;
使用彈藥型別:
M1普通彈;
M6空包彈(用於發射槍榴彈);
M13訓練彈;
M18高壓試驗彈;
M27曳光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