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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彐峰專屬666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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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面對強拆,採取所謂以暴制暴的手段是非常不可取的。我們的建議是留取證據,事後追責。那應該怎麼留取證據呢?下面來告訴大家強拆取證的有效方法。
一、強拆現場取證要用高畫質的手機或者相機拍攝,最好是兩個人同時拍攝,一個人負責全程攝像,一個人負責照相。
二、取證工作需要證明的是:地點、時間、人物、車輛、現場情況這五個要素。
事後如何追責
責任可以分為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違紀責任。行政責任,就是可以就強拆行為採取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追責,複議和訴訟結果會計入被追究行政責任的行政機關負責人的考核中。也可以進行舉報,要求上級機關監督下級的違法行為。刑事責任是指如果給被拆遷人造成了嚴重損失,那麼相關負責人就有可能構成瀆職或者濫用職權的犯罪。儘管在實踐中追究拆遷方刑事責任很難,但也不失是一招,你可以向檢察機關進行投訴舉報,要求查處。另外的就是違紀的責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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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約六點
責任可以分為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違紀責任。行政責任,就是可以就強拆行為採取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追責,複議和訴訟結果會計入被追究行政責任的行政機關負責人的考核中。也可以進行舉報,要求上級機關監督下級的違法行為。刑事責任是指如果給被拆遷人造成了嚴重損失,那麼相關負責人就有可能構成瀆職或者濫用職權的犯罪。儘管在實踐中追究拆遷方刑事責任很難,但也不失是一招,你可以向檢察機關進行投訴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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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拾屎求屎
首先得分清為什麼強拆你!違章建築遭到強拆就是活該!合法建築就要看是不是隻剩你一戶在漫天要價,同樣的條件別人能拆你為什麼不能!說白了你想要的更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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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有不少網民固執的認為“報警沒用”。在此再次重申,報不報警與出不出警是兩碼事,不出警是警察失職,不報警是被強拆人失誤。在一定程度上,報警未必有效,但一定有用。通過錄音錄影證明強拆事實等固定證據將會在日後的訴訟維權過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強拆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實施主體不適格、擅自擴大執行範圍、未採取登記封存措施、夜間或節假日強拆等違法行為。作為區別於強拆決定的強拆行為具有可訴性。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時的訴訟只能針對強拆執行行為本身的合法性,而不涉及之前的限期拆除、強制執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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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京平律師事務所
一、識別強拆訊號
拆遷中一般不會直接強拆房屋,往往存在各種訊號,主要有以下幾種。1、口頭告知;2、斷水斷電;3、以違建名義釋出限拆通知;3、作出行政決定。
二、做好強拆防範
1、拆除前:對房屋進行完整錄影,對房屋的外圍、結構、內部裝飾裝修、位置座標等記錄清楚;對物品進行統計,保留證據材料,製作並留存財物清單;收集整理拆遷材料,包括拆遷公告 、補償方案、丈量清單或者評估結果,以及其他各類通知。
2、拆除中:首先要保證自己與家人人身安全,避免暴力抵抗。跟拆遷人員溝通、索要合法檔案。同時提前準備錄影工具,對拆除實施過程進行錄影,重點記錄拆遷實施人員、指揮人員、有標誌的車輛、制服等;對強拆行為進行報警、留存報警記錄;
三、積極尋求法律救濟
房屋或者建築物被實際拆除後,會涉及法律維權的事情。首先需要將拆除後的現狀進行錄影取證,並連同拆除前和拆除中的影片證據一同保留。第二,確定責任主體,拆遷辦、村委會、鄉鎮、街道辦或其他,對違法強拆行為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確認違法,並及時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行政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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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京尚拆遷律師
一、保護好自己及家人們的安全;
二、及時報警;
三、對強拆現場進行取證
四、對強拆行為提起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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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宏詠華威法律諮詢
您好,如果強拆發生後,我建議您尋找限期拆違通知或決定的違法點。因為根據《行政強制法》第35、36、37、38條規定,行政機關在拆除“違建”前,應當事先以書面形式催告被拆遷人履行義務,告知並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聽取其意見。而在實踐中,拆遷方較多隻知強拆,並不會履行法定程式,在其“拆違”過程中存在諸多的程式違法之處。而且,為達到其拆遷目的,拆遷方會選擇對被拆遷人斷水、斷電,夜裡組織身份不明的社會人員對被拆遷人房屋進行破壞。在此提醒廣大被拆遷人,遇到上述情況時,第勿慌張,第二要沉著應對,不可以暴制暴。第三要儘可能地留存證據,以便為後期進行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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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藍秦說法
因為依據當前的法律,行政機關的強拆行為是嚴重違法的,那麼作為老百姓我們就可以在事後申請國家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六條(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八)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我們可以發現,在徵地拆遷過程中,如果老百姓的房子被當地行政機關違法強拆,被損毀的物品是可以得到補償的,而且從法理上講補償肯定不能低於被強拆物品價值,不然行政機關違法豈不是連成本都不需要付出了?在房屋徵收的行政賠償案件中,具體的賠償數額至少應不低於賠償請求人依照安置補償方案可以獲得的全部徵收補償權益,不能讓賠償請求人獲得的賠償數額低於依法徵收可能獲得的補償數額。而上述的“直接損失”包括房屋被強拆後被徵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徵收安置補償權益,如房屋價值的補償、產權調換安置房、過渡費、搬家費、獎勵費以及對動產造成的直接損失等,另外還包括因強拆造成屋內物品損失的賠償等。
此種情況下,我們既然無法阻止強拆,那就要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來為日後維權打下良好的基礎。強拆中屋內物品都被損毀了,尤其像瓷器、玉石這種物品,一旦損毀之後很難堅定其價值,在一堆被違法強拆過後的磚塊瓦礫中更是難以發現。所以,如果我們的房屋被強拆,屋內有貴重物品時,最好能夠提前搬出,如果來不及,一定要進行充分的證據準備,或是錄音或是錄影等,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貴重物品是因強拆而被損毀的,不然如果沒有證據,為了多獲得補償而說自己家有個價值五個億的瓷器,這怎麼能讓法院相信呢?一定要做好證據蒐集工作,不然證據不足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援我們的訴求的。
在徵地拆遷中往往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這不僅包括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包括規避法律技術風險,這需要有專業的法律服務支援,北京藍秦律師團竭誠為您提供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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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吳少博律師事務所
城市規劃固然是好事,但是暴力強制拆除卻大行其道,有多少人因為暴力強制拆除無家可歸,有多少人因為暴力強制拆除使自己多年的心血毀於一旦。暴力強制拆除是社會最大的毒瘤之一,為什麼屢禁不止?強制拆除是不是一定違法?面對暴力強制拆除時,手無寸鐵的普通公民如何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為維權做準備?吳少博律師(免費諮詢:010-61057018)
第一,強制拆除一般發生在什麼時期?
拆遷雙方就補償問題談不攏,無法達成協議的時候,就可能會發生強制拆除事件。不過最近幾年我們可以從新聞上看到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沒有任何預兆的強制拆除。拆遷方沒有就拆遷補償價格進行過溝通談判,也沒有就建築合法性進行法律認定,就直接在未通知被拆遷人的情況,實施了強制拆除行為。這種情況更多是發生在涉嫌違章建築的廠房上。
第二,強制拆除合法還是非法?
合法的強制拆除是指司法強制拆除,涉嫌違章的建築一旦被司法判決確定為違章建築後,就可以實施行政強制拆除。國務院590號令中只規定了按照徵收程式履行的合法徵收行為,在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時,一方可以申請徵收補償決定(實踐中往往都是拆遷方在申請),補償決定下達後,被徵收人不服的可以進一步提起復議或起訴。只有等到複議、訴訟結束後法院依然維持徵收補償決定,才可以啟動司法強制拆除程式。違章建築所遵循的是行政認定,而且最高法院也出臺過司法解釋,指明法院不能參與違章建築的強制拆除,但是《行政強制法》給了被處罰人複議和訴訟期間不被強制拆除的例外性規定。這就表明,徵收方必須在法院對涉嫌違章的建築有了司法認定後才能實施強制拆除,此實施行為是法院讓拆遷方去做的。
第三,發生強制拆除怎麼辦?
面對強制拆除,採取所謂以暴制暴的手段是非常不可取的。我們的建議是留取證據,事後追責。那應該怎麼留取證據呢?下面來告訴大家強制拆除取證的有效方法。吳少博律師(免費諮詢:010-61057018)
一、強制拆除現場取證要用高畫質的手機或者相機拍攝,最好是兩個人同時拍攝,一個人負責全程攝像,一個人負責照相。
二、取證工作需要證明的是:地點、時間、人物、車輛、現場情況這五個要素。
1、強制拆除地點。取證目的是為了準確證明拆遷現場所在的位置。取證時要儘可能地將附近地標建築或者可參照位置的建築物連同現場一起拍攝進畫面,要拍攝企業的門牌號及名稱。
2、強制拆除時間。取證目的是準確證明強制拆除發生的時間。在強制拆除現場要及時報警,留下報警記錄,報警時要在電話裡說明現場的情況(包括拆遷的時間、地點、人物、車輛),報警電話必須全程錄音。
3、強制拆除參與人物。取證目的是準確證明拆遷實施的主體和具體人員情況。要清晰地拍攝主要領導的面容和拆遷工作人員的面容,工作人員的制服,特別是制服上的編號。
4、強制拆除參與車輛。取證目的是準確證明拆遷實施的主體和參與車輛。要清晰地拍攝現場車輛、車牌號碼,將車輛和拆遷現場同時放進鏡頭裡拍攝,拍攝到車輛在拆遷現場所處的具體位置。
5、強制拆除現場情況。由負責攝像的人員連貫不間斷地拍攝,將上述的4個要素儘可能全部拍攝到影片裡。
第四,事後如何追責
責任可以分為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違紀責任。行政責任,就是可以就強制拆除行為採取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追責,複議和訴訟結果會計入被追究行政責任的行政機關負責人的考核中。也可以進行舉報,要求上級機關監督下級的違法行為。刑事責任是指如果給被拆遷人造成了嚴重損失,那麼相關負責人就有可能構成瀆職或者濫用職權的犯罪。儘管在實踐中追究拆遷方刑事責任很難,但也不失是一招,你可以向檢察機關進行投訴舉報,要求查處。另外的就是違紀的責任的了。
“強制拆除是很可怕,但怕是沒有用的。堅定的維權才是正道。”——吳少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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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一般只能出現在弱勢群體身邊,有錢有勢的一般人不敢惹,所以做為弱勢群體,不能硬來,現在紀檢人員、舉報通道那麼多,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利益。當然不排除一些蠻不講理、滿口要價的人,遇到這類人只能舍小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