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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7462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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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昨日之我非我
翻案,指推翻已判決的罪案;
毛文龍 被殺沒有經過 抓捕 審判等等任何合法程式,一個沒有犯罪一個沒有經過審判被殺的人 怎麼翻案?
毛文龍 在與袁崇煥商議 糧響時,被袁崇煥 埋伏人手當場斬殺,這是典型軍隊內亂而且是以下犯上。
而袁崇煥被處死,是經過三司10個月會審,賣國通敵罪行確鑿公佈全國而且其中就有一條 謀款殺帥(袁崇煥和皇太極達成議和,但以殺毛文龍為前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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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兩眼侃世界
毛文龍,明末著名戍邊將領,天啟元年,他在遼東巡撫手下任職。後金大軍攻打鴨綠江邊的鎮江堡時,他立下了汗馬功勞,然後升為總兵。天啟三年明軍攻下金州,毛文龍又升任左都督並掛將軍印。崇禎初年,他被冀遼督師袁崇煥所殺。那麼,袁崇煥為什麼要殺毛文龍呢?
據瞭解,毛文龍家境貧寒,年輕時曾經學習麻衣相書,以為人測字看相來謀生,後來浪跡江湖。明朝因為與後金戰事頻頻,經常看到顛沛流離、燒殺搶掠的事情,毛文龍在心底痛恨起後金。隨後,毛文龍被好友推薦給遼東巡撫,之後在山海關外度過了二十餘年的軍旅生活。直到天啟元年,毛文龍成為標下游擊。後金大軍攻陷遼陽,他率軍由海路進攻,佔據了鴨綠江邊的鎮江堡,然後升任副總兵,最後晉升為總兵。
由於毛文龍在海外牽制住大量的後金軍隊,使明王朝壓力大減,而對他頗有好評,天啟帝在諭旨之中,對毛文龍不乏讚美之詞。
崇禎帝即位之後,一些大臣以毛文龍在海外擁兵自重、飛揚跋扈為由,對毛文龍多有掣肘。毛文龍對此大為不滿,上書陳奏,將自己勢處孤立的狀況向崇禎帝說明。崇禎帝再三寬慰,並沿用天啟帝對毛文龍的優撫方針。當時新上任的冀遼督師袁崇煥認為,毛文龍在海外多年,不受人節制,其勢如同割據。自己身為遼東最高大臣,又有欽差大臣的身份,毛文龍理應在自己的節制之下。在離開京城之前,袁崇煥和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定遼東事宜時就明確表示,要“先從東江做起”,對毛文龍的態度是: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
袁崇煥到了錦州之後,為了使毛文龍就範,首先控制住了皮島的經濟來源,斷了毛文龍的糧餉裝備,又截斷了海上貿易通道。毛文龍在無可奈何之下,只得連續給崇禎帝上奏摺,可崇禎帝因為盼著袁崇煥能夠“五年復遼”,而賜予袁崇煥尚方寶劍,他可以全權處置薊遼及登萊天津一切大小事宜。崇禎帝含糊不清的態度讓毛文龍倍感恐懼,他似乎意識到將要發生禍變。於是在上書中一再表述他自己孤撐海外的原因,他在奏摺中稱:“諸臣獨計除臣,不計除奴,喪江山而快私忿,操戈矛於同室。”這也是毛文龍對袁崇煥的評論。
袁崇煥向崇禎帝承諾“五年復遼”,所以崇禎帝答應袁崇煥,關於軍中的所有事宜可以任他管理,朝廷絕不多出手。崇禎帝沒有想到,袁崇煥和毛文龍二人矛盾已深,他只得出面調停,稱軍中一切事宜需得從長商榷。沒過多久,崇禎帝便收到袁崇煥斬殺毛文龍的奏摺。在斬殺毛文龍之後,袁崇煥寫下了洋洋數千字的《莉遼督師袁崇煥題本》,在文中一再表示“戰懼惶悚之至”,“席藁待罪”。崇禎帝在感到震驚之餘,也無計可施,為了安撫袁崇煥,只好表示支援袁崇煥。
1630年8月,剛剛從後金鐵騎下拯救了京師、拯救了整個大明王朝的薊遼督師袁崇煥,被崇禎帝處以凌遲之刑,時年46歲。此外,家人流放3000裡,家產全部抄沒。
崇禎帝為什麼要殺袁崇煥?有兩條罪名。一是“擅主和議”;二是“專戮大帥”。“擅主和議”指的是袁崇煥曾經多次與皇太極進行和議,“專戮大帥”指的是袁崇煥手持尚方寶劍斬殺左都督平遼總兵官毛文龍。
按照正常邏輯,崇禎帝殺掉袁崇煥後,就應該給毛文龍平反。畢竟,袁崇煥的罪名之一就是殺毛文龍。然而,終崇禎一朝,崇禎帝都沒有給毛文龍平反,甚至連撫卹毛文龍家屬,都不被允許。
這又是為什麼呢?
如果崇禎帝要為毛文龍平反,就會面臨一個巨大的問題:必須承認自己有錯。
換做其他皇帝,有錯就認,並非一道過不了的坎。但崇禎帝不一樣。他是一個死要面子的人,他所認定的事情,哪怕後來證明是錯的,也絕不認錯,寧願一條路走到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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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文龍人品並不好,常年孤懸在外違法亂紀肯定不少幹,這些也是後來殺他的理由。毛文龍是純粹的武將,像袁崇煥、盧象升、孫傳庭等嚴格來說都是文臣,不過是以文代武而已,以明朝文貴武賤的傳統,崇禎犯不著為他而得罪文臣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