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事找110或住建局與街道辦或政府其他部門出面。記住,抓大放小,大方向是成立業委會趕走物業公司,在還沒成立業委會之前不用跟物業公司糾纏。
同步進行組建業委會,以下是:
小區成立業主大會及選舉業主委員會流程
1.申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20%以上業主可以聯名向所屬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業建築面積達到到物業管理區域建築面積或者先期開發部分建築面積50%以上的,業主可以向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要求。2.組建籌備組①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後7日內將組建籌備組的通知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告知全體業主籌備成立首次業主大會事宜。公告時間不少於7日,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業主代表的條件、產生方式以及業主提交資料的方式和時間期限等。②街道辦事處應當在30日內會同區住建局指導、協助業主推薦產生業主大會籌備組。(籌備組成員由業主代表、街道辦代表、建設單位代表7至15人單陣列成)③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委託1名代表參加籌備組工作,建設單位不參加籌備組工作,視為棄權。④街道辦事處應當將擬定的籌備組成員名單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5日。3.籌備組開展工作籌備組履行下列職責。①確定首次業主大會召開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②擬訂管理規約草案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③確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並公示業主名單以及所擁有的專有部門面積和投票權數;④確定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人數、名額分配及產生辦法,確定或者調整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⑤確定首次業主大會表決規則;⑥制定首屆業主委員會選舉規定;⑦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其他準備工作。上述①至⑥項的內容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召開15日前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並書面通知全體業主。公示時間不少幹7日。
籌備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備工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4.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組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投票表決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的其他決議。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應當注意下列事項:①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等形式,採用書面徵求意見形式的,應將書面徵求意見的結果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30日以上,採用集體討論產生的表決結果應公示7日以上。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採用記名投票的方式。任何人不得偽造業主選票、表決票、業主簽名或者書面委託書,選票、表決票和書面委託書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查詢。③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和表決透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應當經專有部分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④業主委員會一般由5至15人的單數委員組成,每屆任期不超過5年。5.備案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所在轄區街道辦事處備案。業主委員會收到備案回執後,應將備案情況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並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並憑備案回執,向公安機關申請刻制印章。
有什麼事找110或住建局與街道辦或政府其他部門出面。記住,抓大放小,大方向是成立業委會趕走物業公司,在還沒成立業委會之前不用跟物業公司糾纏。
同步進行組建業委會,以下是:
小區成立業主大會及選舉業主委員會流程
1.申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20%以上業主可以聯名向所屬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業建築面積達到到物業管理區域建築面積或者先期開發部分建築面積50%以上的,業主可以向街道辦事處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要求。2.組建籌備組①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後7日內將組建籌備組的通知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告,告知全體業主籌備成立首次業主大會事宜。公告時間不少於7日,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業主代表的條件、產生方式以及業主提交資料的方式和時間期限等。②街道辦事處應當在30日內會同區住建局指導、協助業主推薦產生業主大會籌備組。(籌備組成員由業主代表、街道辦代表、建設單位代表7至15人單陣列成)③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委託1名代表參加籌備組工作,建設單位不參加籌備組工作,視為棄權。④街道辦事處應當將擬定的籌備組成員名單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5日。3.籌備組開展工作籌備組履行下列職責。①確定首次業主大會召開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②擬訂管理規約草案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③確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並公示業主名單以及所擁有的專有部門面積和投票權數;④確定業主委員會候選人人數、名額分配及產生辦法,確定或者調整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⑤確定首次業主大會表決規則;⑥制定首屆業主委員會選舉規定;⑦召開首次業主大會的其他準備工作。上述①至⑥項的內容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召開15日前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並書面通知全體業主。公示時間不少幹7日。
籌備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備工作,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4.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籌備組組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投票表決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的其他決議。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應當注意下列事項:①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等形式,採用書面徵求意見形式的,應將書面徵求意見的結果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30日以上,採用集體討論產生的表決結果應公示7日以上。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採用記名投票的方式。任何人不得偽造業主選票、表決票、業主簽名或者書面委託書,選票、表決票和書面委託書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查詢。③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和表決透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應當經專有部分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④業主委員會一般由5至15人的單數委員組成,每屆任期不超過5年。5.備案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所在轄區街道辦事處備案。業主委員會收到備案回執後,應將備案情況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並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並憑備案回執,向公安機關申請刻制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