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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只羨忘羨不羨仙LW

    個人覺得應該,一尊嚴二自衛三我又不是你老公憑什麼讓你打,在一個對於這種沒教養沒素質的人來說已牙還牙是最好的方法

  • 2 # 合於數術

    反擊是本能,沒想到奇瑞車主這一巴掌打得如此優美,連帽子都旋轉劃出完美弧線,可視感極強,開奇瑞車,做真男人,毆爺!

  • 3 # 博洛那環保

    毛主席說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男人只是還了一巴掌而以是對對方的警告,如不還於對方會變本加厲。

  • 4 # 53393534120

    不還手是聖人,還手是正常人,致人死地的是傻人,有一個報紙的編輯說了:連自己都保護不了的男人,如何保護需要他保護的人,高檢也說了,當你遭到非法侵犯時,可以自衛。詳細的就不太清楚啦!

  • 5 # 牛知曉

    被打為什麼不可以還手?如果不允許還手,豈不助長打人者行兇嗎!目前的司法實踐好像是這樣的,被打者還手,被認定為互毆,這樣的認定是否正確,其實大家心裡都有數,這樣的認定是否會摧殘人們的價值觀,如果人們被限制了還手的權利,人們是否會變成一群只懂束手無策的小綿羊,而一旦形成了民族性格,那麼當外敵侵入的時候,人們是否只會束手無策。

  • 6 # 愛的芬芳120799271

    必須還,打你你不還手嗎?別說打耳光,保捷女就是罵人,遇見哪個男性都必須打她,張嘴就罵人的女性,也是摩托車不起火,短踹,網友們說的對不對

  • 7 # 廬山百龍霸1

    應該還手,打巴掌,但適可而止,女的先打男人的,所以,還手打她巴掌沒錯,但是,最終,還是要講道理講法律的,適當的,不違法律的,我認為可以。

  • 8 # 雪中探風

    一,碰車,撞車時時有,怎麼都是自己解決嗎,是不是都等交警來處理,一般叫的歡的人,基本上都是沒理的人。 二,法律對人是不分男女的,憑什麼女的先動手打人,仗著什麼呢,憑什麼感覺自己高人一等,三,反擊說對也對,說不對也不對,對呢,是你開著豪車,違章,下車滿不在乎的打我,一看就是牛逼人物,你動手,我不還手,好像你有身份我怕你試的,該出手時,就出手。男人力氣大,激動時, 出手沒深淺,萬一傷了那個女人,就容易被人反 訛了,容易吃虧,所以不出手也對。四,利用大家討厭開豪車又霸道的女人這個心態,不如示弱,你越弱,人們就越反感他,仇恨他,利用手機轉播他,給他弄個全家調查,他的社會調查,沒準弄個老公貪汙,自己有情人做後臺等等,到那時比你揍他還難受。

  • 9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以法律的角度來說,肯定是不支援“以暴制暴”的,除非是在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認定的正當防衛,否則官方定性肯定是“互毆”。

    定性為“互毆”,也就是你打我我打你,雙方都有責任。如果雙方能和解,那就萬事大吉,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和解不了,那就以“治安管理處罰”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拘留15天以下等。

    因此,你說要法律給你一個公道,正確的做法就是“報警”,人家打了你,你報警就行了,以現在打黑除惡嚴打的環境,打人的肯定要被拘留的。

    你被打了,你還手,也就是說你不把“官方”放在眼裡,私自處理,那導致的一切後果,需要你個人承擔。

    說白了,以法律的角度,公民和警方都是互相給面子,你有什麼事,找我警察處理,那就是給我面子,你既然給我面子把我放在眼裡,那我肯定給你面子。你出事了,不透過我警察,私自處理,那就是不把警察放在眼裡不給我面子,那到時候我憑什麼給你面子?

    話又說回來。

    “互毆”很容易造成刑事犯罪,那女的打了你一巴掌,你還一巴掌,如果女的弱不禁風,打成了輕傷或者重傷,甚至死了。那你需要以故意傷害罪承擔刑事責任。

    你可能會說“對方先動手的,我還手有什麼錯?我冤枉”,但對方先動手,只能說對方對事情的發生有一定的過錯,但並不影響你觸犯刑法的認定。

    還是前面那句話,你都不把我放在眼裡,那你幹什麼都沒道理。

  • 10 # 關東胡匪545

    如果被別人打了臉,不去還手,而是選擇了報警,那麼警方會給我什麼解釋呢?我的尊嚴和人權被肆意踐踏,能不能給我賠償精神損失費?標準是多少呢?打我臉的人會付出什麼代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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