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創業指導三哥

    誠懇道歉

    承認自己的錯誤

    想辦法把房子給他租出去,讓別人交物業費

    如果他們自己住的話,那就溝通物業送點小禮品,自己掏錢也可以

  • 2 # 手機使用者王佑臣

    物業是怎麼來的,難道不是你請來的嗎,你怎麼可能說錯了話是不存在這種事,如果你這種思維還能座這種工作嗎,所以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你精神錯亂了。另一種是故意誤導消費者。是無賴行為。

  • 3 # 丫丫4492

    分單合收,產生公平收費。如水電,發生用量收費,不發生用量不收費。明細各項指標收費錢數。門衛收多錢(幾個門),一月多錢,空置房不去不消費,一次多少錢……,要清就兩清。小蔥拌豆腐。要麼就講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二選一。不能像犁板子往一面翻!

  • 4 # 使用者66725737851

    售後與售前承諾不符,約定優於法定,1.業主不居住的前提下,可以協調物業不要收費,各地區規定不同,物業沒權利制定法律。2.若業主居住的,實際已經享受了服務,向業主賠禮道歉,講明道理,動員其交納物業費。

  • 5 # 唱作人高階

    看看現在的小區,業主花錢僱傭的物業,結果業主沒有授權給物業收停車費,物業強行收,業主花錢僱傭的保安,結果保安打起業主來了!!!!!!看看業主的人權在哪裡?出錢的可是業主的錢啊!物業法必須改革!!!!現在怎麼都覺得小區是物業買的,業主租物業的房子住。

  • 6 # 楊君波

    在一個有物業管理的小區裡,誰給你的權利敢承諾房子不住就不用繳物業費?就算是開發商因為交房延期了給業主免物業費,那也是開發商替業主繳了物業費,並不是誰真有權利替業主免物業費,只不過是張三的物業費由李四給幫忙繳了。

    腦子是個好東西,但是要用來學習,不要當法盲。

    在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一些問題,房產銷售人員為了把房子賣給客戶,總是不負責任的胡說八道:①一樓的綠地可以圈起來當私家花園。②買頂樓可以加建(違建)。③房子有問題可以不繳物業費。……為了把房子賣出去拿到提成獎金,根本就無視法規和常識,在前期誤導客戶遺留各種問題。

    誰承諾誰負責,教訓也是要學費的,給自己的無知買單也是必然的。也許給不差錢兒的客戶好好溝通一下,把事情說清楚,客戶也就不會計較了!

    總之,犯了錯就要拿出誠意來給客戶道歉,能取得諒解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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