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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學醫的Bellona

    這裡涉及到兩個部門,一個是藥房,一個是護理,首先是這個藥房把藥發錯了,一般藥房的責任制度裡會有一個稽核的過程,比如A拿完了,B核查一下,這樣是最合理的,但很多時候並不能達到這樣的標配,所以發錯藥有可能。但是到了護士這塊兒,輸液之前的核對,也沒有做好,護士需要遵醫囑去打針,而不是看有什麼藥物就打,所以二者皆有責任,藥師發錯藥,護士打針前不看要打多少藥,兩者相比,我認為性質更惡劣是護士,因為這一步直接對患者造成了損傷。其實我建議患者家屬追究責任,這樣會給相信的工作人員一些教訓,我並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罰錢不罰我的所以我才這麼說,因為作為臨床大夫我們有時候也很討厭這種事情,經常背鍋,背護士的鍋,有些人不長腦子,不給點經驗教訓真的不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事。如果給患者帶來了損傷,可以直接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如果鑑定為醫療事故,那麼賠償就會有理有據。如果是應該輸一瓶林格,後來輸了兩瓶,補充的就是氯化鈉,會隨著尿液排出來,這樣不會對患者帶來嚴重的身體損害的,那就要看您的態度了,可以先去找護士長,護士長管護士,看她的意思,我們這裡一般會給免一些相關的費用作為補償,可以協商,看你想要什麼賠償。怎麼講,作為同行,確實不應該互相傷害,但是每當看到這種不省心的同行,真替他們著急,到什麼時候才能做一個合格的醫務人員,就合格就行,不要求多優秀。

  • 2 # 翹望終南山

    看超量了啥藥,根據藥理作用來分析會對孩子造成哪些傷害,對傷害程度進行相應的檢查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來分析傷害程度,依據傷害程度進行索賠。不是所有的醫療差錯都必須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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