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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處宜賞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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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eo1980街頭攝影
當然不可以
有清晰、可辨識的人像的圖片,必須有肖像授權,才可以作為商業用途。
掛在影樓做宣傳,一定被認為是廣告行為,商業用途。
哪些情況不算商業用途呢,一般和商業用途相對應的是編輯用途。
相簿類網站,出售的含有人臉的照片,如果是商業用途,一定有肖像授權作為附件。
有些紀實類照片,沒有肖像授權,可以以編輯授權出售,不得商用。
有些有明顯特徵的區域性、背影,也可能會存在肖像權問題並非僅正面面部存在肖像權問題,背影也可能存在。
很多要求嚴格的相簿網站,背影也需要新增肖像權,才可以商業出售。
一般參賽、釋出,並不侵犯肖像權,但要注意隱私權、名譽權等一般攝影師街拍,拍到陌生人,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我們每個人翻翻自己的手機相簿,裡面一定有很多存在陌生人肖像的照片。
但偷拍他人隱私,則可能會侵犯他人隱私權。
篡改、編造故事,則可能會侵犯他人名譽權等等。
比如一個小麵館的廣告畫,如果有個米老鼠唐老鴨,那迪士尼公司也不一定會去起訴他。
但一旦透過法律手段,基本是100%贏的。
編輯授權常用的地方
簡言之:在未經"被攝者"的同意,將其`照片"用於營業性質的"宣傳"與"廣告中(包括相館、影樓、廣告),這都是"侵權"。被攝者有權維護自己的"肖像權"並`退責"➖不論是在任何場所下拍攝的,也不管你是"攝影師"還是`攝影家"。對於這個"問題",建議還是"慎重"為妙,千萬別"自作多情",警防"貓兒抓餈粑脫不了爪爪"。個認,謝邀。(答/圖,羅天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