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分大小,違章也分大小。既然分大小,那就需要制定不同的處罰機制。交通違章分為兩個層次:一種是不會直接影響別人的違章,最典型的就是違章停車。一種是影響別人安全的違章,最典型的就是闖紅燈和超速。先說第一種,很多小違章是一般開車的人在所難免的,很正常,扣分也就1-3分,不會對駕駛員有什麼大的影響,處理完了就可以消分了。如果說隔三差五的違章,我只能說,你天天違章算是錢多啊還是嫌自己分多啊。第二種就是直接影響別人生命安全了,但是這種違章有個很顯著的特點就是影響別人具有不確定性,也就是說違章了,但是不代表肯定出事,這就意味著,有很多人具有僥倖心理,認為自己違章一兩次應該沒有問題。所以需要透過大的處罰機制來遏制駕駛員的違章僥倖心理。對於懲罰的性的法律或者法規目的是首先不是處罰,而是透過處罰的代價引起人們的注意,人們對於那些不應該做的事情,會吧做的好處、方便等因素和後果、代價相聯絡,如果好處等因素大於後果,那人們肯定會選擇做。罰款和分最大的區別在於,駕駛員的承受能力。分,不管你是身家億萬的富豪還是給人打工的小貨車駕駛員,都是一樣的,都是12分,在法規面前你們是平等的。對於駕駛員來說同等的違章所承受的代價是相同的,一次性扣滿12分所需要付出的時間都是一樣的,所以對於所有的駕駛員都是具有同等的威懾力。也體現了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更重要的一點就是12分扣滿暫停駕駛這一特殊的規定,我們按照交通事故最高致人死亡的的情況來說。如果駕照暫停或者吊銷之後,屬於無證駕駛致使人死亡,最少都是5至7年,最高是死刑,但是有駕照呢,如果協調好了,可能只需要給錢就可以了,不需要入刑,這一點對駕駛員才是最至關重要的。罰款就不同了,國內差距太大,不同人的對待物質有不同的判斷標準。目前最高罰款也就超速2000元。但是2000元對於開蘭博基尼的人來說還不夠一瓶酒錢。如果只罰款不扣分,會在一定程度上放縱高收入群體違章,而不是保護不違章的駕駛員或者不相關的第三人。那麼假設我們把罰款提高,會怎麼樣?國內開車的月收入一般從四五千元到王思聰那個級別的,差太多了,那麼如果想透過罰款來震懾,那罰款的級別要有多少啊!就像上面說的,同樣的違章,罰多了,對於普通人來說受不了,罰少了對於那些富豪來說無所謂。所以只有以扣分為主,罰款為輔助才是震懾交通違章的手段。
交通事故分大小,違章也分大小。既然分大小,那就需要制定不同的處罰機制。交通違章分為兩個層次:一種是不會直接影響別人的違章,最典型的就是違章停車。一種是影響別人安全的違章,最典型的就是闖紅燈和超速。先說第一種,很多小違章是一般開車的人在所難免的,很正常,扣分也就1-3分,不會對駕駛員有什麼大的影響,處理完了就可以消分了。如果說隔三差五的違章,我只能說,你天天違章算是錢多啊還是嫌自己分多啊。第二種就是直接影響別人生命安全了,但是這種違章有個很顯著的特點就是影響別人具有不確定性,也就是說違章了,但是不代表肯定出事,這就意味著,有很多人具有僥倖心理,認為自己違章一兩次應該沒有問題。所以需要透過大的處罰機制來遏制駕駛員的違章僥倖心理。對於懲罰的性的法律或者法規目的是首先不是處罰,而是透過處罰的代價引起人們的注意,人們對於那些不應該做的事情,會吧做的好處、方便等因素和後果、代價相聯絡,如果好處等因素大於後果,那人們肯定會選擇做。罰款和分最大的區別在於,駕駛員的承受能力。分,不管你是身家億萬的富豪還是給人打工的小貨車駕駛員,都是一樣的,都是12分,在法規面前你們是平等的。對於駕駛員來說同等的違章所承受的代價是相同的,一次性扣滿12分所需要付出的時間都是一樣的,所以對於所有的駕駛員都是具有同等的威懾力。也體現了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更重要的一點就是12分扣滿暫停駕駛這一特殊的規定,我們按照交通事故最高致人死亡的的情況來說。如果駕照暫停或者吊銷之後,屬於無證駕駛致使人死亡,最少都是5至7年,最高是死刑,但是有駕照呢,如果協調好了,可能只需要給錢就可以了,不需要入刑,這一點對駕駛員才是最至關重要的。罰款就不同了,國內差距太大,不同人的對待物質有不同的判斷標準。目前最高罰款也就超速2000元。但是2000元對於開蘭博基尼的人來說還不夠一瓶酒錢。如果只罰款不扣分,會在一定程度上放縱高收入群體違章,而不是保護不違章的駕駛員或者不相關的第三人。那麼假設我們把罰款提高,會怎麼樣?國內開車的月收入一般從四五千元到王思聰那個級別的,差太多了,那麼如果想透過罰款來震懾,那罰款的級別要有多少啊!就像上面說的,同樣的違章,罰多了,對於普通人來說受不了,罰少了對於那些富豪來說無所謂。所以只有以扣分為主,罰款為輔助才是震懾交通違章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