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登出流程:
一、辦理依據:
1、《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37號令);
2、《關於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
二、註冊條件:
1、聘用單位破產的;
2、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聘用單位相應的企業資質證書被吊銷的;
4、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係的;
5、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6、依法被撤銷註冊的;
7、依法被吊銷註冊證書的;
8、受刑事處罰的;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登出註冊的其他情形。
被登出註冊者,在重新具備註冊條件,並符合本專業最近一個有效期內的繼續教育要求後,可重新申請註冊。
重新申請註冊時,仍在原單位執業的,填寫延續註冊申請表,按照延續註冊要求提交書面材料;變更執業單
位的,按變更註冊要求申請。
三、提交材料:(視窗受理時,所有附件材料影印件需攜帶原件核對)
1、登出註冊申請表(一級註冊人員一式二份,二級註冊人員一式一份);
2、附件材料:執業證書和執業專用章
四、辦理程式
1、網上申報;
申報一級註冊人員單位需在“上海建築建材業”網站和“建設部”網上分別申報,申報二級註冊人員單位只需在“上海建築建材業”網站申報並列印申請表。
1)“上海建築建材業”網站(www.ciac.sh.cn)網上申報,操作步驟見“操作說明”;
2)“建設部”網上申報
申報單位應在“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的辦事大廳-勘察設計工程師執業資格註冊-線上申報上使用“個
人版”軟體填寫和列印《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登出註冊申請表》,再在《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註冊管理信
息系統》上進入“企業版”接收、上報資料和列印彙總表。
2、附件材料製作;
3、書面申請受理;
4、稽核、公示;
5、審批、公告;
注:建設部審批事項以建設部公開內容為準。
五、受理部門和時間:
受理部門: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小木橋路683號一樓大廳,諮詢電話:54614788-1058。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領號),下午1:30至5:00(4:45停止領號)。
六、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七、收費標準:
無
八、辦理結果:
建設部網上可查詢相關資訊
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登出流程:
一、辦理依據:
1、《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37號令);
2、《關於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
二、註冊條件:
1、聘用單位破產的;
2、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聘用單位相應的企業資質證書被吊銷的;
4、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係的;
5、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6、依法被撤銷註冊的;
7、依法被吊銷註冊證書的;
8、受刑事處罰的;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登出註冊的其他情形。
被登出註冊者,在重新具備註冊條件,並符合本專業最近一個有效期內的繼續教育要求後,可重新申請註冊。
重新申請註冊時,仍在原單位執業的,填寫延續註冊申請表,按照延續註冊要求提交書面材料;變更執業單
位的,按變更註冊要求申請。
三、提交材料:(視窗受理時,所有附件材料影印件需攜帶原件核對)
1、登出註冊申請表(一級註冊人員一式二份,二級註冊人員一式一份);
2、附件材料:執業證書和執業專用章
四、辦理程式
1、網上申報;
申報一級註冊人員單位需在“上海建築建材業”網站和“建設部”網上分別申報,申報二級註冊人員單位只需在“上海建築建材業”網站申報並列印申請表。
1)“上海建築建材業”網站(www.ciac.sh.cn)網上申報,操作步驟見“操作說明”;
2)“建設部”網上申報
申報單位應在“建設部”網站(www.mohurd.gov.cn)的辦事大廳-勘察設計工程師執業資格註冊-線上申報上使用“個
人版”軟體填寫和列印《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登出註冊申請表》,再在《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註冊管理信
息系統》上進入“企業版”接收、上報資料和列印彙總表。
2、附件材料製作;
3、書面申請受理;
4、稽核、公示;
5、審批、公告;
注:建設部審批事項以建設部公開內容為準。
五、受理部門和時間:
受理部門:上海市建築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小木橋路683號一樓大廳,諮詢電話:54614788-1058。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領號),下午1:30至5:00(4:45停止領號)。
六、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注:建設部審批事項以建設部公開內容為準。
七、收費標準:
無
八、辦理結果:
建設部網上可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