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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歐羅永珍

    2018年6月20日英國終於迎來《脫歐法案》(EU Withdrawal Bill)在下議院(House of Commons)以319對303票透過。在此之前,為了爭取下議院議員的支援,特里莎‧梅(Theresa May)政府做出讓步,同意讓國會對最終脫歐協定具有表決權,亦即“有意義的投票”(meaningful vote)之條款。隨後,上議院未經表決即接受下議院所提交之修正桉,這意味著該法案將在獲得英國女皇認可後(Royal Assent)成為正式法律。根據媒體的採訪,梅表示,脫歐法案的透過是英國進行有秩序脫歐之關鍵,她也表示英歐關於未來英歐關係之細節會於近期公佈,相關的貿易與關稅法案等也將重回下議院審理。

    分析這整個過程,可以說,英國政府為了主導透過法案,最終做出了與原先立場大有不同的妥協。在6月初,政府仍然不肯鬆口讓國會對政府的脫歐談判有所置喙。這因此引來上議院對政府提出修正案,也引發了內閣成員司法部長菲利浦‧李(Phillip Lee)的辭職。一方面,菲利浦說到他的行為是因為顧慮到他的選區多數選民支援留歐的立場。另一方面,菲利浦在下議院裡也是“有意義的投票”的推動者。他認為政府只給國會”全盤接受或否定”(take it or leave it)的方案不僅違揹人權更違背了國會主權的原則,而使得國會就算面臨了不滿意的結果也只能選擇“差”或“更差”。在這樣的情況下,這根本稱不上是有意義的投票!不過,到頭來英國政府的讓步也是正面迴應了菲利浦的訴求了。

    在法案通過後,英國國貿部大臣連恩‧佛克斯(Liam Fox)表示,無協議之脫歐已確定不會發生,但政府在談判時需保有選擇不達成協議之立場,這是為了避免歐盟在談判上佔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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