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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ir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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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伊頓公證認證
學歷學位公證材料準備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影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4、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學歷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當事人在學校學習的經歷和畢業或肄業的事實真實、合法的活動。學歷公證包括:證明小學學歷、中學學歷、大學學歷,職業學校學歷等。在公證實踐中,公證處一般只證明當事人的最高學歷,也可以同時證明當事人的全部學歷。 學位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當事人所獲得學位真實、合法的活動。學位公證包括:證明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 申請辦理學歷、學位公證,當事人應該向其住所地或學校所在地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向公證處提交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等身份證明、以及畢業證書或肄業證明原件和影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近期二寸照片若干張。根據公證書使用國家的要求,公證機構可以採取間接證明的方式出具學歷、學位公證書,即公證證明當事人的畢業證書或肄業證明或學位證書的原件與影印件相符,畢業證書或肄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上的學校印章、校長簽名、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名屬實。公證機構也可以採取直接證明的方式出具學歷、學位公證書。直接證明方式的學歷公證書上應貼有當事人的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