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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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頭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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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上人279
按照我們這裡的習俗是父母亡故,出嫁女兒要折果的。金額大小根據當地行情和自身經濟能力所定,一般也不低的。至於喪葬費用不夠用還是多餘全由兒子或上門女婿承包,與出嫁女兒無關。
三七飯是以女兒為主供的。五七之時若請唸經超度亡靈的錢也由出嫁女兒承擔。
總之,像這種亊姐妹兄弟都不應該計較了。有條件的幫一下經濟困難的。真正做到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齊心協力辦好父母最後一件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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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家胖大姐
我認識一個家庭,二個兒子一個女兒,父母老去的時候,住院陪護和報銷後的自費錢都是三個人均攤的,可大哥自私一些,拿得少,陪護也少,妹妹妹夫盡心的照顧花錢,父母走後妹妹也沒有想要父母的房子,雖然房子舊不值多少錢,但妹妹沒有要,也承擔了一部分買墓地的錢,辦完喪事就此不再和大哥來往。
謝邀!你的問題是這樣啊,分開說。一是你已經贍養老人,說明你做到了自己應盡的義務!社會也應該提倡像你一樣的付出和贍養老人的義務!所謂的“義務”就是不圖有回報,就像老人生了你一樣,也是義務撫養了你,你成人之後贍養了老人,知恩圖報!這也是“雞蛋換鹽,兩不找錢”!二是你說的財產問題,父母的財產屬於父母所有,給誰不給誰,是父母的權利!自己也就不應該再去計較。一般在農村來說,女兒出嫁了,也就不再享受父母的財產問題了。你可以看看你的周圍鄰居,親朋好友,同事同學,要父母財產的女兒很少很少。如果真的要了父母的財產,也顯示自己愛財如命,沒本事女兒才會去爭財產。三是喪葬費問題,你應該看自己的情況和家庭經濟情況,富裕可以拿出來一些,緊張也就算了,沒有任何規定,拿也不多,不拿也不少,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