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向行駛,左轉直行同時亮綠燈,左轉要打左轉燈,且行使到路中心點處才可左轉,對向直行車先行,但雙方均不要超速,若無外界關係介入,一般為他全責,但是各地有些政策法規有時偏向左轉彎,這個在所難免。詳細參考一下【道路安全法】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透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透過; (五)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轉彎車輛讓直行車輛先行,所以轉彎車輛主要責任。直行車輛在行經路口時沒有按照交通法的規定減速,負次要責任。
對向行駛,左轉直行同時亮綠燈,左轉要打左轉燈,且行使到路中心點處才可左轉,對向直行車先行,但雙方均不要超速,若無外界關係介入,一般為他全責,但是各地有些政策法規有時偏向左轉彎,這個在所難免。詳細參考一下【道路安全法】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透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透過; (五)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