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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芳說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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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沒資格說苦
工作了一年,還總是出錯的狀態,確實不太合適這份工作。但是,自己也應該仔細反思一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找到了癥結所在,針對性的加以解決,就可以勝任本崗位工作了。由於被辭退,想彌補是不可能了。但是可以在新的工作崗位中多加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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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順其自然0451
那能怎麼辦,如果自已努力了,還是出錯,那我認為你能力和態度都不勝任該崗位,離開對單位和個人都好。如果自已不太上心工作,和領導談下,以後好好幹,不過挺難!
口頭上辭退你也是要賠錢的。
如果你每次出錯,公司給你開具了違紀(記過)報告,報告中寫明瞭你犯錯的內容,你並簽名確認了,一年內有3次這樣的證明,公司辭退你是不用賠錢的,如果沒有這些文字證明,口頭上說辭退你並辭退了你,公司是要付法律責任的。
如果你還想在公司任職,建議你把工作做細點,如果你出錯,導致公司損失過大,公司也就不是解僱你這麼簡單的,公司需要你把工作中給公司造成的損失補上。
員工在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需要賠償。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按照勞動合同、單位制度、法規規章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的,單位可以起訴求償。即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在規章制度規定因勞動者原因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事項,但約定的賠償責任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
在確定勞動者應當承擔具體的賠償責任後,如勞動者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用人的損失,可以一次性賠償;如沒有賠償能力,用人單位可以從勞動者應得的公司予以扣除,但需符合兩個標準:不超過工資的20%,且扣除後剩餘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扣除適用的前提是勞動關係繼續存續,如確定勞動者賠償責任後,雙方勞動關係已經終止或解除,在目前勞動者流動性比較頻繁的背景下,用人單位可以從勞動者離職時應得的全部工資及補償金中扣除勞動者應賠償的金額。對於不足部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享有債權,勞動者還應以其所有的其他財產繼續賠償損失的差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