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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nifrd4996

    你好,如果肺結核是活動期,那麼不可以結婚生小孩子。等病治癒了就可以結婚生小孩的,主要是因為怕傳染給對方。

  • 2 # 使用者5080196806422

      現在醫學的進展,有效藥物的不斷推出,肺結核病已是完全可以治癒的病,所謂“十癆九死”、“不治之症”的時代早已不復存在,結核病人應該拋棄舊有的陳腐觀念,接受現代化療及管理,樹立治癒的信心。

      現代化學治療實踐證明,只要堅持規律用藥並完成療程,幾乎全部新病人都可治癒,而且在接受治療2周後,痰內結核菌迅速減少(大約減少至5%),細菌的活力也受到抑制或完全消失,對周圍人群已無傳染性,結核病人治癒後可以與健康人同樣工作、生活及學習。要與醫生合作接受治療,不要聽信社會傳言,尋覓“偏方、驗方”而貽誤大好治療時機。

      肺結核是呼吸道傳染病。肺結核活動期,病人有低燒、消瘦、乏力、食慾差、咳嗽等症狀:以及血沉快,肺部檢查有浸潤或血性播散病灶,痰檢查結核菌陽性。

      在此期間病人需充分休息、及時治療和增加營養,才能使病灶逐漸吸收好轉。如果活動期結婚,會帶來下面五方面的危害:

      1.此時結婚,會將病傳染給對方。

      2.新婚時,情緒興奮,過度疲勞,會使病情加重,尤其是女性病人。

      3.妊娠對肺結核不利,婚後懷孕,妊娠可使身體各臟器負擔加重,早期妊娠反應可影響營養供應,隨著胎兒長大母體營養需要量增多,更會降低抵抗力。

      4.分娩時肺結核也有影響,如產後腹壓突然下降,肺部擴張,均可成為原來靜止或癒合病灶復發的誘因。

      5.對優生有害,如抗癆藥物鏈黴素等可透過胎盤引起胎兒中毒,以致新生兒耳聾或平衡失調。

      基於以上的原因,處在肺結核活動期的男女青年不宜結婚。

      一般在結核治癒後可以結婚

      當然,只要注意該注意的,還是可以結婚

      患肺結核期間婦女不宜懷孕,但如果懷孕後發現患了肺結核,應及時找醫生診治。若患有較嚴重的肺結核或伴有較重的妊娠反應,經積極治療無效者,應在妊娠3個月內終止妊娠,待病灶穩定兩到三年後再考慮妊娠。

      非活動性肺結核,肺功能無大的改變者,對胎兒的發育無明顯影響,可在醫生的監護下繼續妊娠。由於鏈黴素對胎兒的毒性大,應當忌用。肺結核患者不宜用母乳餵養,以避免藥物殘留透過母乳影響嬰兒。同時還要注意嬰兒與母親隔離,並及時給新生兒接種卡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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