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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ietr49411

    安全操作規程要具有指導意義和可操作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是標準化操作流程的梳理。要把一項作業的各個流程梳理出來,用指導性檔案的形式固定下來。第二步是根據標準化操作流程,識別風險並制定對應的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規程從某種程度上講,就是規避或降低安全風險的控制措施的彙總。部分企業在沒有做風險辨識的情況下直接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是沒有基礎的。第三步才是制定操作規程。操作規程一種是條款式,就是對應著每一個流程告訴別人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還有一種就是表格式的,流程出來了,風險和對應控制措施出來了,操作規程就出來了。但對應的操作規程要求不一定是控制措施的描述,畢竟風險評估中的控制措施不一定全面。比如,某一個操作的站位,風險評估裡面應該只是告訴要注意站位,而操作規程中必須告訴別人怎麼站位。在編制操作規程過程中必須注意幾點:第一是,編制人員特別是執筆的那一位必須深入一線調研,不能上網去抄襲。必須瞭解該作業的實地情況。第二是,編制過程中,必須要讓該作業具有經驗的操作人員參與。把他們在工作過程中的良好經驗加入到操作規程中,編制人員則必須用專業知識判斷他們的經驗是否合規。第三是要充分討論,不能1-2個人閉門造車出來的文字性東西就要求一線執行,這種操作規程一點用都沒有。操作規程初稿出來後,要充分徵求意見。編制人員應徵求技術、裝備、現場人員、安全專業人員的意見,還不能只下個通知,規定個徵求意見時限後就完事。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應該在釋出前下一線進行驗證。以上是我在推進操作規程修訂時的淺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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