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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冬天的綠葉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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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被生活剝削?
說起“剝削”這個詞,我們就會想起資本家,舊社會,想到不公平的勞工制度。所以也就明白“剝削”這個詞什麼意思了。
被生活剝削,有以下幾個意思:
一、生活本來是人類的日常行為,具體就是:吃喝拉撒睡勞,柴米油鹽醬醋茶,生兒育女婚喪嫁娶!和我們息息相關,和平共處,誰少了誰都不行的血緣關係。
二、剝削,有壓榨剩餘價值,給人巨大壓力的含義。被生活剝削,這個片語的首創者估計曾揹負過生活的巨大壓力,勞動所獲都給了生活,分文不剩,且精神高度緊張,故有此感。
三、我們被生活剝削了什麼?生活是具體的,是哪一項吸取了我們的血汗?
在生活中,我們都深有感受的就是買房的壓力,上大學的壓力,大病的壓力等。其中每一項都能讓我們奮鬥半輩子甚至一輩子。
這就是活生生的現實!
四、我們是被生活剝削,這是悲觀者的說法,同時我們也享受生活帶來的快樂和幸福。
老天總是公平的。你受了多大的苦,就會享多大的福,這是相輔相成的。
居住環境的舒適,孩子的健康成長,大病初癒重獲新生的狂喜,都讓我們體會到生活的美好,沒有苦,哪有甜!
生活,生下而後活著。這需要我們自強不息的去為自己奮鬥,不然就會被生活打垮,所以,被生活剝削,痛並快樂著!
我不理解什麼是“被生活剝削”。要說這“生活”的內容,無非是為工作、為學習,為兒女、為老人,為自己。我想,這位認為“被生活剝削”的人,該不會是認為,除了“為自己”這一條不是“被生活剝削”以外,其餘的都是在“被生活剝削”吧?
我只想問:就算你是“被剝削”了,你得先有可被“剝削”的東西。請問,你這些東西又是從哪裡來的呢?是你與生俱來的嗎?如果不是,那你不是先“剝削”了他人、“剝削”了社會,然後才有了你可以被“剝削”的“資本”的嗎?難道你“剝削”別人的時候就不叫“剝削”,現在要你把你“剝削”的東西回饋一些給社會、反哺一些給老人、為兒孫盡一份責,就成了“剝削”了嗎?未免也太自私了吧!
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民族,之所以能代代相傳,能不斷髮展壯大,只是因為前人用他們的辛勞與奮鬥,用他們艱苦卓絕的奉獻與犧牲,為我們造就了一亇安寧富足的社會,我們才得以座享今天的太平與幸福的生活。我們只有將這份“產業”發揚光大的責任,沒有坐享其成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