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臺酒商標(系列商標)在近年使用變化情況及特徵如下:1、我廠的商標使用在瓶上後一般比未使用前略長或寬2—3mm,基凹凸感較使用前略為不明顯。(但此不是鑑定的標準)2、貴州茅臺牌(五星)53%(V/V)500ml茅臺酒商標於1991年1月8日啟用,1991年1月8日—1993年4月28日出產的酒特徵如下:A、分別使用了食品小標籤和背標;B、背標未列印生產日期;C、食品小標籤上的生產日期、批號字型為藍色。1993年4月28日—1995年11月23日出產的酒特徵如下:A、背標與食品小標籤印在同一張紙上,不再分別印刷;B、日期、批號字型為紅色。1996年5月15日以後,背標上的廠址中的“仁懷縣”改為“仁懷市”。1997年1月31日後,背標上原料一欄加“水”字。3、貴州茅臺牌(飛天)53%(V/V)500ml商標於1992年6月22日啟用,1992年6月22日—1996年3月25日分別使用了背標和食品標籤;1996年3月25日起食品標籤停用,其上的內容列印於彩盒二層蓋上、字樣顏色為黑色,其上的批號、日期噴印在瓶口;自1996年7月16日起彩盒上的廠址中的“仁懷縣”改為“仁懷市”。商標97年3月25日起改小2—3毫米,背標未變。4、“五星”“飛天”43%(V/V)500ml商標於1992年5月8日啟用,分別使用了背標和食品小標籤;1996年9月23日起食品小標籤停止使用,其內容列印於彩盒二層蓋上,字型顏色為黑色,1996年12月3日起字型由黑變紅。“飛天”商標97年8月起改小,背標未變。5、38%(V/V)500ml商標於92年3月31日啟用,分別使用了背標和食品小標籤;1996年4月18日起食品小標籤停止使用,內容列印於彩盒二層蓋上、字型為黑色,96年8月7日起字型由黑改為黃色,商標97年4月24日改小,背標未變。6、凡500ml裝茅臺酒其瓶蓋均於1996年8月19日以後改用義大利進口防盜瓶蓋,膠帽為透明無色。98年1月1日啟用美國3M公司鐳射防偽於瓶口處。7、噴碼數字於95年2月21日啟用,噴碼點狀清晰,用手擦不掉。
貴州茅臺酒商標(系列商標)在近年使用變化情況及特徵如下:1、我廠的商標使用在瓶上後一般比未使用前略長或寬2—3mm,基凹凸感較使用前略為不明顯。(但此不是鑑定的標準)2、貴州茅臺牌(五星)53%(V/V)500ml茅臺酒商標於1991年1月8日啟用,1991年1月8日—1993年4月28日出產的酒特徵如下:A、分別使用了食品小標籤和背標;B、背標未列印生產日期;C、食品小標籤上的生產日期、批號字型為藍色。1993年4月28日—1995年11月23日出產的酒特徵如下:A、背標與食品小標籤印在同一張紙上,不再分別印刷;B、日期、批號字型為紅色。1996年5月15日以後,背標上的廠址中的“仁懷縣”改為“仁懷市”。1997年1月31日後,背標上原料一欄加“水”字。3、貴州茅臺牌(飛天)53%(V/V)500ml商標於1992年6月22日啟用,1992年6月22日—1996年3月25日分別使用了背標和食品標籤;1996年3月25日起食品標籤停用,其上的內容列印於彩盒二層蓋上、字樣顏色為黑色,其上的批號、日期噴印在瓶口;自1996年7月16日起彩盒上的廠址中的“仁懷縣”改為“仁懷市”。商標97年3月25日起改小2—3毫米,背標未變。4、“五星”“飛天”43%(V/V)500ml商標於1992年5月8日啟用,分別使用了背標和食品小標籤;1996年9月23日起食品小標籤停止使用,其內容列印於彩盒二層蓋上,字型顏色為黑色,1996年12月3日起字型由黑變紅。“飛天”商標97年8月起改小,背標未變。5、38%(V/V)500ml商標於92年3月31日啟用,分別使用了背標和食品小標籤;1996年4月18日起食品小標籤停止使用,內容列印於彩盒二層蓋上、字型為黑色,96年8月7日起字型由黑改為黃色,商標97年4月24日改小,背標未變。6、凡500ml裝茅臺酒其瓶蓋均於1996年8月19日以後改用義大利進口防盜瓶蓋,膠帽為透明無色。98年1月1日啟用美國3M公司鐳射防偽於瓶口處。7、噴碼數字於95年2月21日啟用,噴碼點狀清晰,用手擦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