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的肆無忌憚、一意孤行,一方面是他的個性使然;另一方面也有美國霸權思維作祟。但主要還是美國憲法賦予其相應的權力。那麼,作為美國總統特朗普,美國憲法都賦予其哪些權力呢?
美國總統是集美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及美利堅合眾國武裝部隊總司令於一身,也是全世界最有權力的職位之一,其權力主要是美國憲法賦予的。按照美國憲法規定:“行政權屬於美利堅合眾國總統。”為了執行這一職責,美國總統主管聯邦政府的行政部門-一個有幾百萬人的龐大組織。歸結起來一句話就是:“為保衛美國聯邦憲法及執行國會制定的法律。”
美國總統權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權力,總統有權處理國家事務和聯邦政府的各種工作。他可以發出對聯邦政府機關有關法律約束力的政令,有權選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機關最高領導(須經參議院稽核批准),以及其他數百名聯邦政府高階官員。
另外,作為美國武裝部隊總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為聯邦服務。雖然對外宣戰權屬於國會,但在一些情況下總統往往越過國會不宣而戰。如果是遇到戰爭或者國家緊急情況下,經國會授權,總統還可擁有更大的權力。
2、立法方面,總統可以否決國會透過的任何法案,除非是兩院中各有2/3多數票推翻總統的否決,否則該法案就無法成為美國法律。此外,總統也可以向國會提出各種諮文,包括國情諮文、預算諮文等,建議他認為必須的立法。這就是總統影響立法的一個重要手段。
3、司法方面,總統有權任命聯邦最高司法官員。也可提名任命聯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內,但同樣須獲得參議院的認可。而且總統有權特赦那些被判處破壞聯邦法律的人(被彈劾的人除外)。
4、外交方面,總統是負責處理美國對外關係的主要官員。由他任命駐外使節(須經參議院認可),有權與外國締結條約,但也須經參議院多數票(2/3)的批准。不過總統與外國簽訂的一切行政協定,卻不需要經參議院批准。這就是為何某些總統時常以簽署行政協定來替代兩國條約。這方面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做了不少。也基於此,特朗普上臺以來不斷廢止奧巴馬時期的政治遺產。
所以說,美國憲法賦予其總統的權力,而且總統又有權“鑽空子”。像特朗普這樣的以美國優先為政治正確的總統,會做出損害全球利益的事就容易理解了。
特朗普的肆無忌憚、一意孤行,一方面是他的個性使然;另一方面也有美國霸權思維作祟。但主要還是美國憲法賦予其相應的權力。那麼,作為美國總統特朗普,美國憲法都賦予其哪些權力呢?
美國總統是集美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及美利堅合眾國武裝部隊總司令於一身,也是全世界最有權力的職位之一,其權力主要是美國憲法賦予的。按照美國憲法規定:“行政權屬於美利堅合眾國總統。”為了執行這一職責,美國總統主管聯邦政府的行政部門-一個有幾百萬人的龐大組織。歸結起來一句話就是:“為保衛美國聯邦憲法及執行國會制定的法律。”
美國總統權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行政權力,總統有權處理國家事務和聯邦政府的各種工作。他可以發出對聯邦政府機關有關法律約束力的政令,有權選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機關最高領導(須經參議院稽核批准),以及其他數百名聯邦政府高階官員。
另外,作為美國武裝部隊總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為聯邦服務。雖然對外宣戰權屬於國會,但在一些情況下總統往往越過國會不宣而戰。如果是遇到戰爭或者國家緊急情況下,經國會授權,總統還可擁有更大的權力。
2、立法方面,總統可以否決國會透過的任何法案,除非是兩院中各有2/3多數票推翻總統的否決,否則該法案就無法成為美國法律。此外,總統也可以向國會提出各種諮文,包括國情諮文、預算諮文等,建議他認為必須的立法。這就是總統影響立法的一個重要手段。
3、司法方面,總統有權任命聯邦最高司法官員。也可提名任命聯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內,但同樣須獲得參議院的認可。而且總統有權特赦那些被判處破壞聯邦法律的人(被彈劾的人除外)。
4、外交方面,總統是負責處理美國對外關係的主要官員。由他任命駐外使節(須經參議院認可),有權與外國締結條約,但也須經參議院多數票(2/3)的批准。不過總統與外國簽訂的一切行政協定,卻不需要經參議院批准。這就是為何某些總統時常以簽署行政協定來替代兩國條約。這方面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做了不少。也基於此,特朗普上臺以來不斷廢止奧巴馬時期的政治遺產。
所以說,美國憲法賦予其總統的權力,而且總統又有權“鑽空子”。像特朗普這樣的以美國優先為政治正確的總統,會做出損害全球利益的事就容易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