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杆跳高的規則規定:運動員在比賽時必須將撐杆插在插鬥內起跳,在起跳離地後,握在下方的手不得移至上方的手以上,而上方的手也不得再向上移動,更不允許交替使用雙手抓握撐杆。 撐杆跳高有下列之一情況即判犯規 ①試跳後,由於運動員的試跳動作致使橫杆未能停留在橫杆託上; ②在越過橫杆之前,運動員的身體或所用撐杆的任何部位觸及插鬥前壁上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區; ③起跳離地後,將原來握在下方的手移握至上方的手以上或原來握在上方的手向上移握; ④試跳時,運動員用手穩定橫杆或將橫杆放回; ⑤無故延誤時限; ⑥當裁判員通知運動員試跳開始後,運動員才決定免跳,當時限已過時,應判為該次試跳失敗; ⑦當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登記的架距調整好架距後,計時員已開始計時,運動員再提出調整架距,則再次調整架距的時間應計入運動員的試跳時間內,如因此而超出試跳時限,則應判定試跳失敗; ⑧無故錯過該次試跳順序; ⑨試跳中,當撐杆不是朝遠離橫杆或撐杆跳高架方向傾倒時,如有人接觸撐杆,而有關裁判長認為,如果撐杆不被接觸,將會碰落橫杆,則應判為此次試跳失敗。比賽中,通常有一名主裁判手中持有紅、白旗幟各一面,用來示意運動員試跳是否成功。舉紅旗表示試跳失敗,成績無效;舉白旗表示成功,成績有效。 撐杆跳高的落地區至少為5米×5米,重大比賽為6米×6米。落地區和插鬥兩邊鋪1米-1.5米厚的海綿包。助跑道寬1.22米,長最少40米。撐杆跳高插鬥用木料、金屬或其它堅實材料製成。插鬥埋入地下,上口應與地面齊平。撐杆跳高架兩立柱或延伸臂之間距離應不少於4.30米,不超過4.37米。橫杆可用玻璃纖維、金屬或其他適宜材料製成,長4.48~4.52米,最大重量2.25公斤。從早年的樹幹、竹竿,到後來的鋁合金、玻璃纖維、複合塑膠,撐杆的材質隨著科技的進步不斷改變,比賽中撐杆的長度和直徑不限,但表面必須光滑。運動員一般都自帶撐杆參加比賽。
撐杆跳高的規則規定:運動員在比賽時必須將撐杆插在插鬥內起跳,在起跳離地後,握在下方的手不得移至上方的手以上,而上方的手也不得再向上移動,更不允許交替使用雙手抓握撐杆。 撐杆跳高有下列之一情況即判犯規 ①試跳後,由於運動員的試跳動作致使橫杆未能停留在橫杆託上; ②在越過橫杆之前,運動員的身體或所用撐杆的任何部位觸及插鬥前壁上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區; ③起跳離地後,將原來握在下方的手移握至上方的手以上或原來握在上方的手向上移握; ④試跳時,運動員用手穩定橫杆或將橫杆放回; ⑤無故延誤時限; ⑥當裁判員通知運動員試跳開始後,運動員才決定免跳,當時限已過時,應判為該次試跳失敗; ⑦當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登記的架距調整好架距後,計時員已開始計時,運動員再提出調整架距,則再次調整架距的時間應計入運動員的試跳時間內,如因此而超出試跳時限,則應判定試跳失敗; ⑧無故錯過該次試跳順序; ⑨試跳中,當撐杆不是朝遠離橫杆或撐杆跳高架方向傾倒時,如有人接觸撐杆,而有關裁判長認為,如果撐杆不被接觸,將會碰落橫杆,則應判為此次試跳失敗。比賽中,通常有一名主裁判手中持有紅、白旗幟各一面,用來示意運動員試跳是否成功。舉紅旗表示試跳失敗,成績無效;舉白旗表示成功,成績有效。 撐杆跳高的落地區至少為5米×5米,重大比賽為6米×6米。落地區和插鬥兩邊鋪1米-1.5米厚的海綿包。助跑道寬1.22米,長最少40米。撐杆跳高插鬥用木料、金屬或其它堅實材料製成。插鬥埋入地下,上口應與地面齊平。撐杆跳高架兩立柱或延伸臂之間距離應不少於4.30米,不超過4.37米。橫杆可用玻璃纖維、金屬或其他適宜材料製成,長4.48~4.52米,最大重量2.25公斤。從早年的樹幹、竹竿,到後來的鋁合金、玻璃纖維、複合塑膠,撐杆的材質隨著科技的進步不斷改變,比賽中撐杆的長度和直徑不限,但表面必須光滑。運動員一般都自帶撐杆參加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