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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爺家的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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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寬和教養
我覺得媽媽可以在家庭內部制定一套“玩具法”。
首先,明確某些玩具歸屬權是哥哥的,有些玩具歸屬權是妹妹的,(歸屬權判定參考買某件玩具的要求是哪個孩子提出的)還有一部分公共玩具。然後可以要求哥哥妹妹各自將專屬自己的玩具存放在特定地方。
專屬玩具,兩個孩子都有權利決定是否借給對方玩、玩多久。公共玩具,遵循“誰先拿到誰先玩”的原則,但是一定時間後,必須讓出,(比如半小時、一小時)不得長時間霸佔。但同時另一個孩子必須等。
玩耍過程中,可以適時引導孩子,如果想要借對方玩具,可以用自己暫時不想玩的玩具交換,或者用其他條件談判。如果談不攏,可以找媽媽仲裁。但是不存在“大的必須讓小的”。
另外,可以結合孩子年齡和理解能力,對兩個孩子做出不同要求,比如妹妹年齡特別小(三歲以下)那麼可以要求哥哥,無論怎樣,不能先動手打妹妹,如果妹妹先動手,哥哥能做到不還手、躲開並及時告知媽媽,那麼可以獎勵哥哥一件專屬玩具或者合理範圍內滿足哥哥一個要求。同時要向哥哥解釋,這樣制定規則,是因為妹妹的暫時“弱勢”。而且前提是,哥哥兩三歲時,父母也包容了他的許多“攻擊”,告訴他,他也曾在妹妹的年齡段,享受到了同樣的“特權”和“保護”。
如果兩個孩子都超過5歲,那麼規則要有變化,趨於一視同仁。
可以先從兩個孩子的性格特點出發,看看哪個孩子最有可能做出讓步,這不僅是一個競爭的過程,也是一個溝通處理的過程。
孩子搶玩具,潛意識裡看,孩子已經具備物權意識,有些東西是誰的就是誰的。
要讓孩子明白,我可以讓你,但你玩夠以後,不能損壞,必須還給我,我讓你是因為我有禮貌,不是因為我必須讓你。
這一次我讓你,下一次你必須讓我,謙讓是相互的。
如果家裡有兩個孩子,買玩具的時候可以和孩子們約定好,按照怎麼樣的順序來分配,達成一致後,買玩具遵守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