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贄(公元1527年——1602年),原名載贄,號卓吾,又號溫陵居士,福建泉州人。他祖父曾經航海經商,父親以教書為業。他本人作過二十年小官,晚年專門講學,著述,對封建禮教和道學家的虛偽有所批判和揭露,因而遭到迫害,自殺於獄中。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續藏書》等。
李贄早年曾經有自發的反宗教傾向。但後來受了王陽明與佛教禪宗的影響,接受了主觀唯心主義思想。他否認物質世界的獨立存在,把“德性”即“心”看成是決定一切的本源,把佛家所說的“真空”作為最高的精神性本體,稱之為“妙明真心”。李贄說:他所看到的山河、大地、天空,“皆是吾妙明真心中一點物相耳。”(《夢書•解經文》)但是,在李贄的體系裡,也蘊含著某些唯物主義思想因素。如,他在批判程朱理學的“理在氣先”的客觀唯心論時,就認為宇宙最初只有天地、陰陽二氣的對立,“有天地然後有萬物”,“天下萬物皆生於兩,不生於一”(《焚書•夫婦》)。沒有什麼凌駕於上的“理”、“太極”,所以他的宇宙觀是自相矛盾的,但基本傾向是唯心主義。
在認識論上,李贄也基本上持唯心主義先驗論。他認為“天下無一人不生知,無一物不生知”(《焚書•答周西巖》),只是自己不知道罷了。他還把“格物致知”說成是空對空的無物無知,既否認了認識物件的真實性,又否認了認識的可能性。李贄在否認孔丘思想為絕對真理的論證中,提岀了真理具有相對性的思想,認為正確與錯誤是相對的,是隨時代變遷而改變的,這在當時具有巨大進步意義。但他不瞭解相對真理和絕對真理的辯證關係,不承認真理有一個客觀標準,因而陷入了相對主義之中。
李贄堅持功利主義,尖銳地批判了“存天理、滅人慾”的理學反動說教。他認為:“趨利避害”,“人人同心”,人有私慾,是“自然之理”,認為道學家鼓吹的“無私之說,皆畫餅之談”,是自欺欺人的。他還認為,天理就是人慾,它們並不絕對對立。這對批判宋明理學有十分突出的作用。
李贄(公元1527年——1602年),原名載贄,號卓吾,又號溫陵居士,福建泉州人。他祖父曾經航海經商,父親以教書為業。他本人作過二十年小官,晚年專門講學,著述,對封建禮教和道學家的虛偽有所批判和揭露,因而遭到迫害,自殺於獄中。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續藏書》等。
李贄早年曾經有自發的反宗教傾向。但後來受了王陽明與佛教禪宗的影響,接受了主觀唯心主義思想。他否認物質世界的獨立存在,把“德性”即“心”看成是決定一切的本源,把佛家所說的“真空”作為最高的精神性本體,稱之為“妙明真心”。李贄說:他所看到的山河、大地、天空,“皆是吾妙明真心中一點物相耳。”(《夢書•解經文》)但是,在李贄的體系裡,也蘊含著某些唯物主義思想因素。如,他在批判程朱理學的“理在氣先”的客觀唯心論時,就認為宇宙最初只有天地、陰陽二氣的對立,“有天地然後有萬物”,“天下萬物皆生於兩,不生於一”(《焚書•夫婦》)。沒有什麼凌駕於上的“理”、“太極”,所以他的宇宙觀是自相矛盾的,但基本傾向是唯心主義。
在認識論上,李贄也基本上持唯心主義先驗論。他認為“天下無一人不生知,無一物不生知”(《焚書•答周西巖》),只是自己不知道罷了。他還把“格物致知”說成是空對空的無物無知,既否認了認識物件的真實性,又否認了認識的可能性。李贄在否認孔丘思想為絕對真理的論證中,提岀了真理具有相對性的思想,認為正確與錯誤是相對的,是隨時代變遷而改變的,這在當時具有巨大進步意義。但他不瞭解相對真理和絕對真理的辯證關係,不承認真理有一個客觀標準,因而陷入了相對主義之中。
李贄堅持功利主義,尖銳地批判了“存天理、滅人慾”的理學反動說教。他認為:“趨利避害”,“人人同心”,人有私慾,是“自然之理”,認為道學家鼓吹的“無私之說,皆畫餅之談”,是自欺欺人的。他還認為,天理就是人慾,它們並不絕對對立。這對批判宋明理學有十分突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