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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嶺財經

    現實中確實有許多老闆,為了便宜、省事或者銷售方的原因,不太注意發票的事情,支付時拿到收據、白條或者只是刷卡的小條或消費記錄。

    當老闆拿這些到財務那裡報銷時,作為主管會計確實有點為難,給錢吧這些票據不好處理,不給錢吧,自己又說了不算。

    對於此,個人簡單建議如下:

    一、這些白條、收據和消費記錄等,該做賬做賬,做完賬後,做個電子表格,將這些非發票做賬的費用、成本,按月份、憑證號碼、金額、摘要、會計科目逐筆登記,彙算清繳時直接調整出來。

    當然,這個主管會計需要平時跟老闆多溝通,讓老闆理解如果不能取得發票的弊處:這個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時需要調整出來,調增後也是要繳納所得稅的,如果調增後應納稅所得額高於0的話。

    如果不溝通,屆時調整了老闆不瞭解,可能會熊主管會計的。

    二、如果消費的金額是小額,比如500元以內,這個無論收據還是白條,只要這個憑證上面有對方的姓名、身份證編碼等,這個是不需要發票的,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是不用調整的。

    但這個,估計老闆在消費的時候,也可能不大願意向對方要這些東西。

    三、找一些發票替換這些收據或白條,但這個稅法不允許,最好別操作。

    其他的建議我看其他回答的已涉及,不再囉嗦。

    希望以上的回答對你有用!

  • 2 # 鄭老師財經

    老闆買東西總是不要發票,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小型私人企業。並且應該是成立時間不長的公司。這種情況的老闆,還沒有養成要發票的習慣。對於這種,我的建議有以下幾點:

    1、跟老闆溝通,提醒老闆買東西要索取發票,否則,財務無法報銷。並且說明,如果沒有發票,就無法入賬。如果用白條入賬,就會多交企業所得稅。

    同時,也要讓知道《會計法》中關於對原始單據的規定,沒有取得合法的原始單據,是違反會計法的行為。如會計法規定:

    企業辦理經濟業務,必須取得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2、主管會計也可以建議老闆不定期開展普及會計法及其他相關稅法的活動,讓大家懂法守法。

    3、如果是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還不能抵扣,造成多交增值稅。

    透過跟老闆這樣溝通,由於沒有發票,可能造成多交稅。以後,老闆再買東西,就會慢慢記住索要發票了。

    4、主管會計組織制定財務核算管理制度,首先跟老闆進行溝通,取得老闆的支援。透過制定財務核算管理制度,自上而下的讓大家都有這種理念了。以後,這種情況就會慢慢得到改善。

    總之,透過以上兩種方式,讓大家有了買東西就必須要開發票的這種意識。這種情況就會得到大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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