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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698895345900

    上月的暫估入帳,在下月初全額衝回,下月來發票的按實際金額重新作正常帳務處理。

    如有多項暫估入庫並不能在下月取得實際結算票據的,建議設定平行式明細帳核算。

    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貨款,收到部分貨款的發票 實務中可能會存在一筆貨款分批開具發票的情形。對於已經開具發票的部分原材料可憑發票入賬,期末只暫估尚未開具發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價格。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下月初用紅字

    借:原材料 (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紅字)

    收到發票

    借:原材料(材料採購)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擴充套件資料:

    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必須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不存在進項稅額的暫估抵扣問題,且上述分錄中,暫估金額應當按照不含稅價格口徑暫估。

    因此,首先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暫估入賬,然後,與其他正常入庫入賬的庫存商品一樣,一併計算庫存商品發出(包括說的銷售出庫)成本。編制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收到發票後的處理:

    次月初,衝回暫估入庫成本,以紅字編制如下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款

    取得發票後,編制正式入帳分錄:

    借:庫存商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公司 等

    對於上月暫估入庫並已銷售商品的銷售成本,從理論上應當進行調整,但是,由於企業購銷活動的經常性和大量性,從會計的重要性原則出發,出於簡化會計核算的考慮,對於暫估成本的發出成本,不予單獨進行調整,而是隨庫存商品今後的收發業務自行消化。

    這也就是企業會計制度強調的暫估入庫成本時應當合理估計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計算當月發出庫存商品成本時,應當仍然按照規定的方法正常計算確定發出成本。

    由於月初紅字衝回入庫,並且取得發票正式入帳,兩者相抵,餘額為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所以,該差額實際上應當由本月發出和月末結存的庫存商品承擔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類商品,既無月初結存,又無購銷業務發生的,或者企業是使用個別計價法計算存貨的發出成本的,或者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巨大的話,則該暫估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差額(包括及其連帶影響的其他存貨成本),應當調整並轉入銷售成本。編制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等

    貸:庫存商品 等

    如果暫估成本大於實際成本的,應當以紅字編制上述分錄。

    參考資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鋼琴遊戲的簡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