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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七手攝影師

    對於拐賣婦女兒童,作者也是深惡痛絕,這群人渣不僅破壞了眾多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千刀萬剮也不足以平民憤!

    但是國家的法律為什麼對於拐賣婦女兒童不執行死刑呢?有幾方面的考量,第一,拐賣不等於直接行兇殺人,如果被拐賣人員將來能夠找到,判處死刑按法律層面分析,量刑過重!第二,國際人權組織向中國施壓!第三,制定死刑需要對所有的事件整體考量,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譬如,被拐兒童一年後找到或者幾年後找到,人身是否受到虐待,是否健康,是否殘疾等,這些情況都必須考慮進去)

    所以死刑這種刑罰為何遲遲定不下來,原因就在此。

  • 2 # 參觀純糧白酒製作過程

    建議人大立法設立:1、反人類罪;2、違揹人倫罪;3、危害公共安全罪;4、集體屠殺罪。將1、拐賣婦女兒童(包括將婦女兒童致殘乞討謀利行為);2、制,售假藥假疫苗;3、製售危害身體健康的假食品;4、製售毒品。這四類行為歸為上訴罪行。死刑!死刑!死刑!立即執行!不得減刑!上訴行為不死不足以平民憤!應該死一萬次!

  • 3 # 李子子子子子

    一定要死刑 死刑 死刑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不但要死刑 而且要從重從快 嫡系親屬三代納入失信名單 一個月到當地公安機關報到一次 還要對全國媒體公開公佈 誰反對我的 就讓人販子偷他們家一個人試試

  • 4 # 李磊VS韓梅梅

    首先,這種問答有一次我答一次。不要死刑,必須凌遲,這可以表達我的態度了吧。

    其次,希望國家進行一次民調,儘早從嚴立法。

  • 5 # 和氣致祥42

    我認為,這個問題不用去多議,這種人喪盡天良,傷天害理,讓受害家庭承受了一輩子都難以平靜和安寧。呼籲執法機關,對人販子和殘忍謀取人體器官的犯罪份子,一經捉獲,就應迅速處決,根本不須左調查右取證來反覆訊問、開庭等多餘程式。並應設立專門執法部門,徹底查清人體器官的接收源頭,當事者也應一律判處極刑!這樣堅決、果斷、絕不留情,才能殺一儆百,杜絕這些人渣重生!

  • 6 # 微領地分公司法人

    無視國際人權法,像這種畜生抓到就判死刑,有什麼好商量的,去特麼的美華人權法,它講人權嗎,弱小國家的人在它們眼裡連條狗都不如,怕它們幹什麼,中國的罪犯用中國的法律來制裁,關美華人的鳥事!

  • 7 # 孩子氣的神31

    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看一看丟失家人的人家的痛苦生活,回答都應該是一致的。重刑!拐賣鏈條的任一環節,都應該重刑。

    特別是買家!你自己生不出娃或男孩兒痛苦,人家滿懷憧憬與希望生出的寶寶被活生生地奪走,痛苦何止你們的萬千倍。

    拐賣孩子的買家不配稱為養父養母,這簡直是我的認知中最噁心人的稱謂!

    買輛贓車都要受到懲罰,買個孩子、活生生的孩子,憑什麼不入刑!

  • 8 # 行雲流水159806731

    拐賣婦女,一般賣到偏遠山區,或身體殘疾,智障的人做媳婦,這樣的女人都被限制自由,暴打,強姦。有的人被折磨後,身體致殘,精神失常。中國法律都有強姦判死刑的案例,為啥買媳婦,並暴打強姦的人不追刑責,拐賣婦女的人販子不判死刑? 兒童被拐後,一是被賣給不能生育或沒有男孩的家庭,這類情況,被拐孩子基本上被善待。這類人販子就不應判死刑,買孩子的人,也可不追責。二是把孩子弄殘或不弄殘,組織乞討,這類人販子,必須判死刑!三是被拐兒童,賣到販賣器官的組織,這類人都必須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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