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藍風24

    你說的應該是法人財產權與法人所有權的區別吧,法人財產是一種財產,法人所有權是一種權利,二者根本沒法比較。

    法人財產權,包括對公司財產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公司因享有法人財產權,從而有權自主經營,獲取收益,並自負盈虧,承擔經營風險。公司行使法人財產權可以支配的財產,以其全部法人財產為限,因此,公司應當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法人財產權歸根結底就是一種所有權。

    法人所有權,是指法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所享有的充分、完整的支配權,包括對物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內容。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徵:法人所有權是自物權、獨佔權、完全物權、原始物權,是具有彈性力、迴歸力的物權。

    法人財產權原本不是一個規範的法律概念,舊的《公司法》(1999年)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中的國有資產所有權屬於國家。”因為法律規定的緣故,法學界創造出一個新的概念,稱作法人財產權,以此與法人的所有權相區別,主要是區分法人財產中的普通股東的出資與國家的出資,並強調國家的出資依然歸國家所有。但在規範的法學體系中,任何股東對公司的出資都成為公司法人的財產,公司的財產不存在兩種所有權,也不存在分離的權屬關係,公司對所有的出資都享有所有權,即法人所有權,並不存在法人財產權的概念。法人財產權的概念在本質上是一個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隨著時代的發展,大多數人逐漸認識到這個概念的不合理性,在2005年修訂的《公司法》中,遂取消了公司財產權的概念,公司法人財產權與公司法人所有權不再有區分的必要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該怎樣活著才更有意義?浮躁、現實、逐利的時代,連所謂的親人間都以物質或利益來衡量或驅動互相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