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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正13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每個人都在用偏見去衡量別人的價值,總是真理在口中,利益在心中,不用懷疑人性,它是經不起誘惑的,問題在它不在你。活得明白與年齡無關,跟經歷有關。

  • 2 # 道正法通

    這是法家的觀點,法家認為人性本惡,韓非子認為誰都不能信,尤其妻子和兒子最不可信,因為只有丈夫和父親死了,妻子和孩子才能得到財產。

    兄弟也不可信,因為兄弟是利益瓜分者。

    因此,秦始皇逼死乃父,胡亥殺光兄弟姐妹20餘人,自己當上皇帝,秦隨即滅。

    法家禍國殃民,可見一斑,因此秦滅以後,再也沒有人敢以法家出現。

    法家的人性本惡論非常荒謬,孟子早就將荀子批駁得無可狡辯,既然人性本惡,世間為何有善?天生的惡人為何會認知善?認同善?行善?

    法家思想是惡之道,信者無不深受其害。

    法家是儒學叛徒,法家的“孤憤”與儒學的“慎獨”有天壤之別,利己與利眾之別。

    所以,你的題目觀點是錯誤的,不可全信他人,亦不可不信,聽其言觀其行,擇善而信才是道理。

  • 3 # 亂劈柴

    所有人在利益面前,都有可能出賣別人和被人出賣,這很正常。出賣你的人是否親疏,就看利益有多大了。

    利益這玩意兒從人類社會誕生之日起,就一直伴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人類文明推動的源動力其實就是利益創造和佔有。

    那麼到底什麼是利益呢?簡單的是說,就是保證個人、團體、社會、國家、文明有效發展,強力推進的物質和精神的東西。利益體現在每個人的身上,對於個人來說,利益是保證我們生存的必要原素。

    生存是每個人基本的利益,只有生存問題解決了才能談及更高的道德和法律問題,才可能在社會這個層面上活動,才能對社會發展作出自己的影響。

    個人利益永遠是獨一無二的,不可能與人分享,甚至連父母、子女都不行,這是人性和本能決定的。

    這就是為何人在面對利益的時候,要麼出賣別人,要麼被人出賣的根源。至於會不會被出賣或者出賣人,這就看別人是否要侵佔你的利益,侵佔你的利益對你來說是否能夠承受。同理,你是否會為了利益出賣別人,同樣取決於這部分利益對你的重要性。

    既然利益有了大小之分,對於利益的爭奪又是人類的常態,那麼為何有的人可以為了別人的利益而放棄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有的人為了侵佔別人的利益枉顧道德和法律,甚至不惜傷害別人的身體,奪取別人的生命呢?

    除了前面說到到了利益大小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由於社會的發展,利益的範疇已經不止存在於個人本身,很多的利益有著社會屬性和精神屬性,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

    歷史上李世民殺兄弟,武則天殺兒子,隋煬帝楊廣殺父親,這種完全喪失人倫的事情都能做出來,表明了一點:有些利益完全超乎了親情、法理、人倫的價值。

    價值才是人們面對利益是否被出賣,是否出賣人的關鍵。

    那麼是否會有什麼東西來約束出賣呢?有!一直都有,比如道德和法律,這兩樣東西都能夠對出賣起到約束作用。當然,道德和法律是否能夠約束得住,那就看利益的價值是否值得讓人觸犯這兩樣一虛一實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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