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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azhe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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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666406496409
涉臺親屬關係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當事人與居住在臺灣的關係人之間的直系親屬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親屬關係或夫妻關係。
只要符合中國有關民事法律規定的親屬範圍,公證處均可予以公證證明。大陸居民去臺灣探親、探病、奔喪、繼承遺產等均需辦理與臺灣親屬之間的關係公證。一、辦理涉臺親屬關係公證,當事人應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大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大陸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與臺灣親屬的關係證明; 大陸申請人人事檔案中記載臺灣親屬有關內容的影印件,並需加蓋單位人事部門的印章,材料為兩頁以上的,應加蓋騎縫章。如檔案中無與臺灣親屬關係記載的,應有兩個以上的知情人到公證處作證,證人應持相關身份證明; 在臺親屬的邀請信(含信封); 在臺親屬的戶籍謄本; 申請人到臺灣繼承財產的,應提供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臺灣親屬的死亡證明及申請人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被繼承人在大陸的配偶、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的親屬關係證明; 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辦理涉臺親屬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申請辦理兄弟姐妹之外的旁系血親親屬關係公證,申請人在提供的證明材料中應寫明其親屬關係的淵源,如申請人與關係人系表兄弟關係,則應說明是其母親XXX的兄弟或姐妹XXX的子女,還是其父親XXX的兄弟或姐妹XXX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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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伊頓公證認證
親屬關係證明公證材料準備:
1、申請人材料: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影印件;
2、關係人材料:身份證、戶口簿。
①關係人移居國外並加入外國國籍,提供關係人國外身份證及護照的影印件;
②關係人常居國外尚未加入外國國籍,但國內身份證、戶口簿已登出,需提供關係人的中國戶籍登出證明、護照影印件和國外拘留證明;
3、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或人事檔案部門所出具的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特殊:發往澳洲使用的父母親申請與子女的親屬關係公證,需提供父母親有且僅有幾個子女的親屬關係證明。
4、證明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從以下兩種證明材料中任選其一代替證明信:
①如果您以前辦理過出生公證或親屬關係公證,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證書或親屬關係公證書;
②《出生醫學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同時提供父母結婚證。
5、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6、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回覆列表
辦理涉臺親屬關係公證,需要向公證處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你的身份證件(如果未在大陸登出戶籍,則提供居民身份證。如果已在大陸登出戶籍,則提供臺灣地區身份證);
2、你父母的居民身份證;
3、戶口簿;
4、由有關部門(如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