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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創意空間—情感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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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傾訴68
朋友提出這樣的問題,從問題本身看好像是題主遇上了一個是喜歡自己的物件,他(她)的付出在感動著你,而另一個是你自己喜歡的物件,他(她)確並不喜歡你或者說不是那麼喜歡你。感動與感情本身是可以並存,唯有在面對人生大事(婚姻)的時候才會出現艱難選擇!
我們首先說說感動,在人生路上遇上一件感動的事或者說遇上一個感動自己的人,相對來說比較容易,感動帶有情緒化,可以是一瞬間或者說一陣子,很難做到永久。而感情不同的是,遇上了讓自己動感情的人或事時間長而且大部分人都非常執著。感動是可以做作,可以製造,感情是發自內心的,很難掩飾的!感動是美麗的!可以讓人欣賞,讓人流淚!而感情是美好的!讓自己欣賞讓自己流淚!
當然感動你是讓你有獲得感,獲得的有時候不一定是你喜歡的,那就成為一種負擔,影響是負面的。而感情需要你真誠的、持久的、辛勤的付出!按世界萬物的規律是先要努力的付出才會有收穫!雖然收穫的有時候不是實質性的東西,包括收穫到情感、經驗、經歷等等,這些都能成為我們的無形財富!
既然朋友你問的是我自己,那麼我告訴你,我首選的是能夠感動我的感情!如果我喜歡她,而她也喜歡我,她還想辦法感動我,你說這不是最完美的感情嗎?其次我才選擇感情!如果不知道她是否喜歡我,我會勇敢、努力去追求她,直到她明確告訴她不喜歡我,不可能的才放手!有時候放手也是愛的另一種方式!至於感動我的還是留下美好的回憶!不傷害不破壞這份美麗的回憶!這是我的選擇,你的選擇需要你自己尊從你內心的想法!尊重自己!尊重對方!
都會選擇。我想應該是有先後順序的。
有付出,才會有收穫。
你對一段感情付出了,於是就會有回報,於是你會非常感動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