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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任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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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仰望星空獨享自在
我認為是合理的。
這枚鑽戒是彩禮。女方有而男方沒有不是對戒,肯定是女方婚前要求的。結婚戒指因結婚而生離婚而死。結婚時是信物,離婚時它就是財產。價值十萬應該算是貴重物品。
我認為男方要求分割是很講情分的,要求返還也不為過。
我認為是合理的。
這枚鑽戒是彩禮。女方有而男方沒有不是對戒,肯定是女方婚前要求的。結婚戒指因結婚而生離婚而死。結婚時是信物,離婚時它就是財產。價值十萬應該算是貴重物品。
我認為男方要求分割是很講情分的,要求返還也不為過。
首先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鑽戒通常會被認定為是屬於一般的個人財產,主要是因為以下幾點原因:
一般情況下,如果婚後購買的物品都應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鑽戒往往帶有很強的人身屬性會被認定為是一方的個人財產。比如男女雙方的結婚對戒,一般分為男戒和女戒,都是各自帶各自的戒指,一般不能互相對換。所以這種情況下,鑽戒應當是屬於一方的專用物品,根據法律規定,婚後一方的專用物品應當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的時候,對於個人財產不應當予以分割。
但是有些時候可能對於贈送價值比較高鑽戒的一方來說會覺得比較虧,因為自己花了上萬元,甚至幾十萬元為對方買了價值昂貴的戒指,但是對方卻不跟自己結婚或者要離婚,能否要求返還鑽戒,這又是另外一個法律問題。
一般情況下,如果該鑽戒屬於彩禮的性質或者該鑽戒是以結婚為目的向對方的贈與,在男女雙方沒有正式辦理結婚手續的情況下可以支援返還。但是如果雙方已經結婚,特別是生活時間已經比較長的情況下,支援返還的機率是不大的。
所以男女雙方在結婚的時候一定要冷靜處理,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量力而行,不要一時頭昏,為了追求對方而花費自己的畢生心血,最後有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當然,如果是真愛,那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