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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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兒童骨科醫生邱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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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泌尿男科楊博士
首先,要留下證據,封存病歷,請律師,根據醫療法律法規,評估一下是否醫療事故,醫院責任大小,然後可以到醫院相關部門投訴,醫院內部會組織討論,包括聘請的律師,判斷醫院有無過錯,責任大小,然後給患者答覆,如果患方要求過高,醫院會拒絕賠償,請走醫調委或者法院起訴程式,醫院應訴!
注意,醫生是否疲倦,患方不用管,那是醫院工作沒有安排好,出錯可以理解,但是責任要擔!
“雖然您很敬業,卻不能用您的敬業來抵消您所犯的錯誤。”
開錯藥就是開錯藥,不分是否過度疲勞,如果確定發生不可挽回的醫療事故,按照所造成的後果進行協商或者訴諸法律,解決問題。然後,誰強行叫醫生加班的,醫生就找誰負責,單位強行讓醫生加班的話,可以叫單位負責處理,是老闆的話就叫老闆負責,醫生如果不拒絕加班或者自己加班,也另外一說。
幾年前歐洲很有位兒科醫生因為“感冒仍然堅持去坐診,給孩子們看病,但卻被家長告上法庭,最後被判1萬歐元的罰款,並且警告,如有下次,可能會弔銷執照”。
當時這件事,輿論一片譁然,輿論幾乎一面倒支援醫生的敬業精神。但卻仍然沒有影響到醫師協會對這名兒科醫生的處理。
我卻是支援這個結果的,醫生的適當休息是為了更加好的,更加準確的診斷和治療病人。過度疲勞只能讓服務質量下降,這是拿病人的健康在兒戲。試想一下,給你主刀的醫生,昨晚沒有睡過覺,通宵做手術,累得快倒下,你敢讓他在你身上動刀子嗎?
醫生其實都不願意加班,但面對醫院強加的過度工作時間,醫生卻只能默默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