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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485857254302簡

    老人明白事理他老了也不一定就要住女兒家,在說女兒贍養父母也是義務,不是老人給不給錢的問題。這個問題問的有點那個

  • 2 # 君154177930

    你提這個問題很尖銳,很現實,這不是法律的紛爭,而是利益和情感的紛爭。

    從法律的層面上很好說,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只要把兒子撫養到十八週歲成人,就盡到了義務,至於以後給兒女買房賣車之類不在義務範圍之內,全憑老人的心情心意。而子女贍養老人是義務,從老人需人照料起,直至到死,這不容附加任何條件。子女成年以後無論父母幫扶不幫扶,子女都應無條件贍養。

    你說這種情況,屬於父母重男輕女,也可說是偏心。許多老人是有這種心結的,認為錢花在兒子身上是花給了自已人,花在女兒身上是把錢給了外人。一些老人口口聲聲說兒女都一樣,手心手背都是肉,可到遇到原則問題和利益糾葛的時間,往往心中的天平就會傾斜於一方。比如以前一些吃皇糧也就是吃商品糧的老人,在兒女接班的時候很少有讓女兒接班的,一般都是讓兒子接班,這就是差別。站在女兒的立場上,或者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說,父母這種偏向是不對的,自己出錢給兒買了房理應住到兒子家裡去,沒有給女兒出力就別住女兒家了,心裡就沒有把女兒放到重要的位置上,也就沒有資格指望女兒啊。

    氣歸氣,理歸理,為人只有心胸寬廣,才能多樂少憂。父母畢竟也生養了女兒,為女兒的成長也付出了心血,有功勞有苦勞。作為女兒也不能只盯著眼前那點利益不放,那些利益與父母生養我們的大恩大德相比是微不足道的。父母錯了,作為兒女不能跟著錯,更不可怨怨胡報。父母的恩情我們用一生也報答不完的。如果家裡有地方還是要接納他們、瞻養他們,親情是一刀割不斷的東西,即使他們有偏向,但在他們心裡女兒還比外人重要。若有人打了女兒,他們仍會拼了老命去保護女兒,這就是血濃於水的親情啊。公平公正是人類追求的目標,誰又能完全公平公正呢,我們自已有時就很難辦到,何況父母呢?

    心底無私天地寬。正是我們自已也充滿了私心,所以格局顯得有些窄了,看不慣的東西多了,怨言也多了。有時說難得糊塗,糊塗也是一種難得的境界啊。

  • 3 # Felix196938340

    我們家裡人都觀念就是,不管老人怎麼偏心,自己成年後就不奢望老人給什麼,他願意給就收著,不給就算了。但是當初把我們撫養成人,現在就改贍養,沒有什麼不公平,儘自己的義務做好自己該做的就行,心態平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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