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有5天。還是看公司管理制度規定的情況。 參考法條:《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3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4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5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6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應該有5天。還是看公司管理制度規定的情況。 參考法條:《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3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4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5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6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