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問秋幾許

    交通事故,沒人傷亡屬於交通事故,有人傷亡則應判交通傷害,利用交通工具故意致人死亡則應判交通故意殺人罪,車輛的性質也就屬於作案工具兇器。

  • 2 # 大江東去11

    這是一個特殊現象,開始屬於非故意殺人,看看人沒死再進行碾壓,是非常殘忍的惡劣做法,衝動了人類良心的底線,應該立即正法,

  • 3 # 風起雲湧1673

    不能用金錢衡量使用刑罰標準。懲治犯罪!廢除對極端(殺人,販毒,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極級賠償,認錯悔過的量刑。

  • 4 # 隨緣143351117

    太惡劣了,要嚴懲。電動車都沒上保險,現在的電車速度造的特別快,電動車也能造成重大事故,出了事故廠家應該負連帶責任。

  • 5 # 自由飛翔165828452

    撞倒了母子,又反覆輾壓,說明這個人法律觀念很清楚!因為他知道,如果把母子救活了,落下殘疾,他要花更多的錢去治療和賠償,花費巨大,可能要幾百萬,但是,一旦壓死了,也就賠償幾十萬了事。這個司機很聰明!但是這個"人"太殘忍了!不知法官怎麼看待?

  • 6 # 林兄40731430

    由無意違法轉變為故意違法,酒駕、撞倒人已經違法兩次,然後再轉變成故意殺人,三次連續違法,建議死刑加必須賠償。

  • 7 # 俺家有個肉多多

    這就存在蓄意謀殺了,本能的撞到人應該停下檢視傷者的傷勢,撥打120,122電話報警,這撞到了還來回碾壓就是想置人於死地,應該重判!

  • 8 # 仁平196

    明知酒駕違法!明知故犯!造成他人死亡的,那就是殺人罪!應該賠償,並且判處死刑!!!否則殺人都可以借酒殺人了!

  • 9 # 使用者9473112137513

    從某種意義上講,他不只是簡單的交通肇事,已經構成謀殺罪了!交通肇事首先要積極的搶救傷者,他非但不搶救還反覆碾壓,其目的就是想造成傷者死亡,因為搶救傷者費用巨大,還要負擔後期的醫療費用,造成死亡一次性處理,減輕後顧之憂,出於這種目的反覆碾壓,就是故意殺人罪,這種人自私自利,沒有同情心,品質惡劣道德淪喪,故意殺人,不殺不能平民憤,建議法院判處他極刑,立即執行。

  • 10 # 朱淵源1

    這種罪大惡極之人留著只會危害社會。酒駕本以違法,撞人了本來是馬上送醫院治療,這畜牲選擇來回故意殺人之碾壓。不判死刑天地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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