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soesy14183

       第一,離婚協議書的書寫沒有固定的標準和模式,只要註明雙方的資訊寫清雙方的訴求即可。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第二,就該案例而言,如果雙方離婚後,一方騷擾另一方的,那麼其騷擾行為就屬於違法。被騷擾的一方可以選擇報警。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即便是強如杜蘭特,也不能夠入選08年的美國夢之隊,當時夢之隊內都有哪些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