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及以上的小車繼續按政策2年審1次
6座及以下小客車可以前6年免上線。(注:出了交通事故的不享受,且還是需要每2年去車管所領年審貼紙,只是不用上線檢查)。這應該算是5座車和7座車最大的差異。
其他年檢流程費用都是一樣的。
擴充套件資料
汽車年檢(或車輛年檢),指對已經領取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每年一次按《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的檢驗。
目的在於檢查汽車主要技術狀況,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使汽車經常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汽車行駛安全。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
7座及以上的小車繼續按政策2年審1次
6座及以下小客車可以前6年免上線。(注:出了交通事故的不享受,且還是需要每2年去車管所領年審貼紙,只是不用上線檢查)。這應該算是5座車和7座車最大的差異。
其他年檢流程費用都是一樣的。
擴充套件資料
汽車年檢(或車輛年檢),指對已經領取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每年一次按《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的檢驗。
目的在於檢查汽車主要技術狀況,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使汽車經常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汽車行駛安全。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登出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其中規定公安、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已開辦的,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自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不得指定檢驗機構,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