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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叔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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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眾關注
小區裡的停車位收費是合法的。但是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規劃設計中明確的專用車位,包括地上專有覆車位、地下車庫等。這部分制是產權方的專有部分,產權人可按法律規定隨意處置,產權人是開發商,能按物價局規定收費;第二種就是公共區域的臨時佔道停車位,這一種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收費還是不收費,收多少是全體業主說了算百。物業企業的這部分”停車費“實際上是受業戶委員會委託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務成本(比如設定道閘、劃線、維護停車秩序人員工資等)和合理利潤(國家規定不超過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應該歸度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小區設定電子識別欄杆現在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現像。
你說設定了電子識別系統每年還要另外加收100塊錢的費用。這樣收費方式確實還沒有聽說過,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車輛人工識別系統,我們小區早就設定啦!這已經不是一個新鮮事,現在看來也不是多麼高階的高科技。
設定小區車輛人工智慧識別系統。一方面是減輕了保安的勞動強度。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杜絕保安個人違規操作行為。給小區的規範化標準化管理帶來了很多益處。我想,像你們小區物業這樣去收額外費用,那肯定是有問題的。也可以說這屬於一種強制消費的行為。
小區裝不裝電子識別系統對車主本身意義不是特別大。你裝我也能進,你不裝我也能進。主要是對物業的管理上會發生大的作用,物業才是最大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