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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二十四橋55

    第一、穿白衣男子的行為是不是正當防衛,應該按照法律由法官決定,不管我是什麼看法,也不論法律相關條文我是否感覺合理,但法律規定了的,就必須遵守。白衣男可根據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力主張自己的權利。不然,大家要是都根據自己的理解來執行法律,那就要天下大亂。

    第二、我們國家法律中關於正當防衛的條文有必要進行修改,限制加害人的權力,放寬對受害人的約束,以提高中國公民對自己人身安全的自我保護,畢竟在大多數情況下,等警察趕到的時候,受害人已經受害了。

    第三、各地公安機關應加強對黑惡勢力的打擊力度,從網上流傳出來的一些圖片和資訊來看,加害人多次受到刑事處罰,還仍然能夠開寶馬帶大金鍊,酒後駕車招搖過市,這給廣大群眾帶來一個什麼樣的印象?我們政府能否像對待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老賴”那樣,加大對邢釋人員的隨訪,對其進行一些法律方面的限制?

    第四、想了想,還是加上這條來說明我個人的看法,這就是一個典型的裝B不成被雷劈的經典!

  • 2 # 隔壁老周

    這個律師有站著說話不腰疼之嫌,讓他在街上碰上個無辜砍人的流氓試試,看他還會不會這麼說!

    這個影片,我連續看了幾遍,電動車男在前面騎車,突然有個寶馬車強行變道撞上他。我想他當時肯定有點蒙,這還沒搞清楚情況,就又被人一頓推搡。完了還不過癮,寶馬男又拿出個刀砍人。由於喝了酒不太清醒,刀才掉到了地上。電動車男當時應該是傻了,整個人應該處於應激狀態,在極度恐懼的情況下,處於保命,才拿起刀不自覺地砍向寶馬男。直到有人報警,警察來了電動車男手裡的刀都沒松,可見當時是嚇傻了。

    如果正常的推理,我覺得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人都會這麼做,應該屬於正當防衛。但我們有的磚家卻說,如果寶馬男是死於前面幾刀,就屬於正當防衛;如果是死於後面幾刀,就是防衛過當,因為寶馬男似乎已經失去自衛能力;還有的律師說是故意傷害罪,這幫磚家們真的二的夠可以了。作為吃瓜群眾,我相信大家肯定不會認可他們的邏輯。

    法律是公平的,也是講道義的。記得小時候,我們鄰村有個惡霸,無事就經常欺負婦女,後來半夜又到一個婦女家裡欺負人家,結婚被砍死在床上,後來隔壁好幾個村的人都出來保這個婦女,說她為民除了害,後來這個婦女就被無罪釋放了。這個事大概有10來年的樣子。

    我始終覺得,法律雖然嚴格,但它肯定會給好人一個公道,電動車男應該會沒事,大家就拭目以待吧。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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