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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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gy省油的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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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事弄竹梅
精神病人殺人都不負責任,何況打人!是正常人就好好的,捱揍是天命,死在精神病人的手裡,叫造化!好像法律是這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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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莉莉安楊女士
精神病打人,你要按照精神病人的思路思考,因為他無責任能力。他有責任感,但沒有能力。你要有能力,但有責任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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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盞茶的恬靜
謝邀請。流浪精神病人救治經常會接收到這樣的病人,比如流浪的精神病人打傷人,砸別人的車等等。這些病人很多都是在發病期間肇事而被被判定為無行為能力的。因此實際操作上,如果被打者問題不大的,比如僅是車子被砸了,或者導致很輕的傷害,而肇事者找不到監護人的,一般的人就會選擇不追究,自認倒黴了,車子被砸唯有報保險,受傷自理等。肇事精神病人一般會根據病情,不予追究責任的送流浪救治治療,需要追究責任或者情節嚴重的需要公安機關送強制治療。要是事主一定得追究其法律責任;或者情節嚴重,執法部門也需要明確是否為精神病人肇事的情況下,就要進行司法鑑定程式。至於賠償需要待後續的治療後患者精神症狀改善可以聯絡得到其家人才能談民事賠償事宜。這也會很困難,因為既然有救治和強制治療,有些家人會選擇不管,也許就需要走法律程式了。目前關於精神病人的諸多問題還是矛盾重重的。
精神病人的監管人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找不到監管人的,國家則應該負責賠償,因為法律規定不讓精神病人承擔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