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第3款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
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用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對產品的形狀 的設計,要把它和實用新型所說的“產品形狀”區別開來?具體應注意以下 幾點:
(1) 外觀設計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等的設計
形狀是指產品的造型,比如花瓶的造型、汽車的造型等,一般把這種對物品 立體形狀的設計,稱為工業造型設計。
關於“產品形狀”,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 的涵義是不同的。外觀設計的“產品形狀”,是指產品的外形;而實用新型的 “產品形狀”,則是指該產品形狀的內在結構。圖案和色彩一般是指產品的外部 平面設計,比如窗簾布的圖案、床罩的花色等,都屬於外觀設計。
(2) 外觀設計必須和產品結合為一體
對產品外觀形狀的美化,可以是一種藝術造型,也可以是一種具有色彩的圖 案,還可以是一幅風景畫。
知名商品所特有的裝潢或包裝,也是對該商品外觀的一種美化,既可以申請 外觀設計專利,受專利法保護,也可以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由反不正當競爭法 給予保護。
(3) 外觀設計應富有美感,要給人一種美的享受,並具有工業實用性
外觀設計是對產品式樣的一種美化,要給人一種美的享受,使消費者喜愛。 對外觀設計給予專利的目的,正是為了鼓勵生產出更多的式樣新穎、圖案美觀、 色彩繽紛的產品,滿足社會的需要,淘汰那種幾十年一貫制的陳舊式樣,所以, 要求外觀設計富有美感。
同時,外觀設計的產品必須具有工業實用性,即能用工 業生產方法生產的工業產品,而不是一般的藝術品。
(4) 每件外觀設計只固定使用於某件產品,不排斥不同類產品上使用該外 觀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審批程式比較簡單,不進行實質審查,專利期限和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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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2條第3款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
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用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對產品的形狀 的設計,要把它和實用新型所說的“產品形狀”區別開來?具體應注意以下 幾點:
(1) 外觀設計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等的設計
形狀是指產品的造型,比如花瓶的造型、汽車的造型等,一般把這種對物品 立體形狀的設計,稱為工業造型設計。
關於“產品形狀”,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 的涵義是不同的。外觀設計的“產品形狀”,是指產品的外形;而實用新型的 “產品形狀”,則是指該產品形狀的內在結構。圖案和色彩一般是指產品的外部 平面設計,比如窗簾布的圖案、床罩的花色等,都屬於外觀設計。
(2) 外觀設計必須和產品結合為一體
對產品外觀形狀的美化,可以是一種藝術造型,也可以是一種具有色彩的圖 案,還可以是一幅風景畫。
知名商品所特有的裝潢或包裝,也是對該商品外觀的一種美化,既可以申請 外觀設計專利,受專利法保護,也可以不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由反不正當競爭法 給予保護。
(3) 外觀設計應富有美感,要給人一種美的享受,並具有工業實用性
外觀設計是對產品式樣的一種美化,要給人一種美的享受,使消費者喜愛。 對外觀設計給予專利的目的,正是為了鼓勵生產出更多的式樣新穎、圖案美觀、 色彩繽紛的產品,滿足社會的需要,淘汰那種幾十年一貫制的陳舊式樣,所以, 要求外觀設計富有美感。
同時,外觀設計的產品必須具有工業實用性,即能用工 業生產方法生產的工業產品,而不是一般的藝術品。
(4) 每件外觀設計只固定使用於某件產品,不排斥不同類產品上使用該外 觀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審批程式比較簡單,不進行實質審查,專利期限和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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