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星城老貓

    不可能,堅決不能答應!

    必須先還錢,然後再退還借條!這是必須的程式!

    這明顯就是打算賴賬,必須做好起訴,打官司的準備!

  • 2 # 博博屋

    被告要求不過分。如果把錢給了你,你不把借條處理掉在要錢怎麼辦?正確的做法是錢拿到手,借條給還錢人,沒有別的選擇。

  • 3 # 全世界無產者

    他是怎麼和你說的?欠錢的無賴要用最小成本最快的時間追回,確實需要智慧和技巧。

    你可以電話和他“探討”還款細節,做好錄音。

    談的越細越有利於你。

    若是以先給借條為前提,你可以請君入甕,以退為攻。

    第一錄音。第二要求對方打收到借條的收條。第三複印借條,備註:約定先給借條後還錢的霸王約定。

    再一定要在電話裡講清楚,哪天給借條,哪天給錢,給多少?什麼地方給。

    細節決定成敗!

    一約套一約,不怕他失約。

  • 4 # 石林佛祖

    我想若在法院當看法官的面,一手交欠條一手交錢,是最好的結果!若是要單獨給他,可絕對不行!就害怕遇到不要臉的人!!

  • 5 # 素雅凝輝

    一一可以透過第三方,需要這一方具有權威性。

    一一例如,可以找律師、或者公證處的人,或者派出所警察,或者法院的人做為第三方,欠款人把欠款交給第三方,之後,債權人把借條也交給第三方,確認真實後,借條還給欠款人並毀掉,欠款由第三方還給債權人。

    一一絕不可以把借條給對方,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欠債還錢,天經地意。但人心匪測,有些人良心壞了,良心值多錢?所以還是穩妥一些,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 6 # 老七35341

    被告提出的問題,絕對沒錯。看來借款糾紛已由法官調解,先將借條給辦案人員,讓他將欠款同樣交出,然後由辦案人員負責,將欠款給你,欠條自然交給欠款人,這樣很簡單的手續,何必糾結?太笨了。

  • 7 # 胡楊林中綠洲

    很明顯是有賴帳的成份,也有毀滅證據的企圖,既然已將其告到法院,最好透過法院,在法官的見證下完成一手錢,清點完畢,再交給被告人借條。全程進行影片,然後這一案件才能算完結。

  • 8 # 手機使用者李師傅

    我都不明白你們說的是什麼,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都是被告了肯定是經過法院了,這些都交給法院,還有什麼先後順序,你不交欠條人家也不願意交錢

  • 9 # 一日食飽數街路石

    既然稱為被告,那肯定是上過法院的。先把借條拍照、影印,留個證據。再找法官當中間人。找個有監控的地方,雙方先把借條和要還的錢交給法官,完成交接,迅速搞定此事。安全可靠有保障。這樣操作應該沒有多少難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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