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可謂歷史悠久,在《周禮》中就有記載,這說明彩禮出現的時間其實更早。
《周禮》認為結婚是“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所以事關兩姓宗廟以及香火傳承,所以這個程式就不能簡單了。
“婚姻六禮”分別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中的“納徵”就是“送聘財”的意思,也就是現在所講的“彩禮”。
所以彩禮這個事,在傳統華人的心中那是根深蒂固的,那是老祖宗的“規矩”。隨著時代的演變,慢慢的這個“彩禮”就變成了買賣。
宋明以前,彩禮負擔真是不重,主要看家境,關鍵寓意可能還會更大一些。比如鹿角也能做彩禮;黃金也能做彩禮;瓷器、茶葉都可以做彩禮;甚至李白還那一首詩做過彩禮。而那個時候通常門當戶對的婚姻比較多。所以孃家也為了不丟人,通常也還有相應的陪嫁。關鍵這都是看雙方的家境以及文化水平,基本上沒有那種強買強賣的意思。
但是到了宋明,婚姻嫁娶,根據不同人家,都有了相應的標準,甚至變成了“期貨買賣”。
一旦這戶人家生了女兒,第2天得到訊息的人,就上門來下聘禮了,一般在“五七百金”,然後就等著這女兒10來歲上門迎親。
這裡面其實是承擔著一定風險的,因為這個孩子還在襁褓當中,究竟長的大長不大,這還是一個問題,但是收了彩禮,已經生是男方家的人,死是男方家的鬼了。可想而知,真等孩子長到10來歲的時候,才下聘禮,那個時候只會價越來越高。
到了清朝,結婚已經跟愛情真的徹底無關了。
而且普通家庭滿足不了“禮銀六十四兩,迎送彩銀八錢,叩門彩銀四錢,淨增彩銀六錢,掌翰禮壹兩,迎書彩銀八錢,物品若干。”這個條件,就等著打光棍絕戶吧。但是很多窮人最終沒有絕戶,大抵可能也是孃家付不起陪嫁的原因。
所以“彩禮重”,完全不是現代社會才存在的問題。
現在當中不但彩禮重,而且陪嫁更也重,很多父母將孩子保護的過於好,“彩禮”掏完夫家,“陪嫁”掏完孃家,留下兩個好吃懶做的孩子過家家。
彩禮可謂歷史悠久,在《周禮》中就有記載,這說明彩禮出現的時間其實更早。
《周禮》認為結婚是“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所以事關兩姓宗廟以及香火傳承,所以這個程式就不能簡單了。
“婚姻六禮”分別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中的“納徵”就是“送聘財”的意思,也就是現在所講的“彩禮”。
所以彩禮這個事,在傳統華人的心中那是根深蒂固的,那是老祖宗的“規矩”。隨著時代的演變,慢慢的這個“彩禮”就變成了買賣。
宋明以前,彩禮負擔真是不重,主要看家境,關鍵寓意可能還會更大一些。比如鹿角也能做彩禮;黃金也能做彩禮;瓷器、茶葉都可以做彩禮;甚至李白還那一首詩做過彩禮。而那個時候通常門當戶對的婚姻比較多。所以孃家也為了不丟人,通常也還有相應的陪嫁。關鍵這都是看雙方的家境以及文化水平,基本上沒有那種強買強賣的意思。
但是到了宋明,婚姻嫁娶,根據不同人家,都有了相應的標準,甚至變成了“期貨買賣”。
一旦這戶人家生了女兒,第2天得到訊息的人,就上門來下聘禮了,一般在“五七百金”,然後就等著這女兒10來歲上門迎親。
這裡面其實是承擔著一定風險的,因為這個孩子還在襁褓當中,究竟長的大長不大,這還是一個問題,但是收了彩禮,已經生是男方家的人,死是男方家的鬼了。可想而知,真等孩子長到10來歲的時候,才下聘禮,那個時候只會價越來越高。
到了清朝,結婚已經跟愛情真的徹底無關了。
而且普通家庭滿足不了“禮銀六十四兩,迎送彩銀八錢,叩門彩銀四錢,淨增彩銀六錢,掌翰禮壹兩,迎書彩銀八錢,物品若干。”這個條件,就等著打光棍絕戶吧。但是很多窮人最終沒有絕戶,大抵可能也是孃家付不起陪嫁的原因。
所以“彩禮重”,完全不是現代社會才存在的問題。
現在當中不但彩禮重,而且陪嫁更也重,很多父母將孩子保護的過於好,“彩禮”掏完夫家,“陪嫁”掏完孃家,留下兩個好吃懶做的孩子過家家。